新華社北京7月23日電(記者劉碩)最高人民檢察院23日下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做好當前防汛救災維護穩定工作的通知》,強調要立足檢察職能,堅決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防汛救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知指出,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認識當前防汛救災面臨的嚴峻形勢,時刻關心、密切關注汛情災情,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維護穩定等各項工作。要及時向本地黨委報告防汛救災、維護穩定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主動提出應對解決建議,當好法治參謀。
通知強調,要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設施、哄搶救災物資、哄抬物價等各類涉汛涉災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防汛救災工作秩序。要集中力量辦好涉汛涉災刑事、民事、行政信訪申訴案件,努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解決在首辦環節。要加強刑事執行檢察工作,督促監管場所落實防汛工作措施,確保監管場所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