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中國國產新冠病毒疫苗在全球抗疫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家藥監局在促進新冠病毒疫苗研發上市等環節採取了哪些舉措?在新冠病毒疫苗上市後做了哪些工作來確保質量安全?
9月6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陳時飛在回答記者上述提問時介紹,疫苗作為防控疫情的有力武器,國家藥監局高度重視,把疫苗的研發上市作為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採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陳時飛
一是及時制定指導原則,預設標準,始終把疫苗的安全有效放在第一位,與世衞組織和其他國際藥品監管機構進行協調,及時制定了技術指導原則,設定了新冠疫苗安全有效的技術標準,也為我國新冠疫苗的研發和評價提供科學依據,為中國疫苗成為世界公共產品創造條件。
二是研審聯動,滾動審評審批,加速新冠疫苗的研發上市。國家藥監局組織了專家團隊,與研究單位聯動推進疫苗的研發。同時,我們實行了滾動遞交研究資料、滾動審評審批,同步開展檢驗檢查等工作,加速新冠疫苗的上市速度。先後批准24個新冠病毒疫苗進入臨牀試驗,其中4個新冠病毒疫苗獲批附條件上市。
三是積極參與國際合作,目前我國已經有2個新冠病毒疫苗被列入世界衞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
對於疫苗上市後的監管,陳時飛介紹,為確保疫苗的質量和供應,一是開展巡查檢查,對新冠病毒疫苗生產企業開展了全覆蓋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疫苗生產質量管理能夠持續符合規範要求;二是實行派駐現場監督與服務,向全國14家新冠病毒疫苗的生產現場派駐了77位檢查員,對生產的全過程實行跟班檢查,貼近服務和監督,督促和指導生產企業嚴格按照GMP規範組織生產,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在生產中遇到的各種困難,保證疫苗生產能夠連續穩定;三是逐批做好質量檢驗,嚴格把關,至今已完成檢驗和批簽發8000多批,共有30億劑,新冠疫苗全部符合規定,有力保障疫苗的預防接種需求;四是加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監測和處置,配合國家衞健委以及疾控部門,對相關的數據開展了持續監測和分析。
“我們通過上述一系列的工作措施,確保人民羣眾接種的每一支新冠病毒疫苗都是合格的、都是安全的。”陳時飛説。
紅星新聞記者 吳陽 北京報道
編輯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