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奧運戴上“知識產權保護罩”
本報北京2月14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胡寧)“像現在‘一墩難求’的冰墩墩,就既受到奧林匹克標誌保護,也受到專利、商標和版權的保護,可以説是既穿着晶瑩透明的‘冰糖外殼’,也戴着嚴密無形的‘知識產權保護罩’。”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聞發言人、知識產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表示。
今天,在2022北京新聞中心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張志成介紹,截至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對63件奧林匹克標誌予以公告保護,推動及時披露被許可人信息;對北京冬奧組委提交的14件專利申請和315件商標申請予以保護。
張志成介紹,北京冬奧組委高度重視,專班落實涉奧知識產權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總局提前部署,印發《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誌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國家版權局會同網信辦等六部門成立冬奧會反盜版工作組,聯合開展冬奧版權集中保護行動。
此外,全國各地特別是北京、河北組織深入開展專項行動,全面排查、嚴厲打擊涉奧侵權違法行為。建立央地聯動的知識產權保護應急值守機制,及時發現線索、共享信息、處置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打擊規制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行為。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副局長王松林提到,截至目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案件240餘件。他介紹,一類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產品上使用奧林匹克標誌;一類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奧林匹克標誌;還有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網站發佈的內容中使用奧林匹克標誌。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湯兆志介紹,近期,北京快偵、快訴、快判一起製售盜版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4萬元,成為全國首例侵犯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形象著作權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