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系某網約車平台註冊司機,其於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利用某網約車平台的系統漏洞,從他人處接得沒有乘客的虛擬訂單並模擬跑單,以套取網約車公司墊付給司機端的車費。調查發現,沈某共刷單61次,非法獲利人民幣7.4萬餘元。
配圖,圖文無關根據犯罪嫌疑人沈某交代,在2019年1、2月時,他加入了多個網約車司機羣,然後黃牛通過羣內的聯繫方式找到他,表示可以幫助他通過虛擬訂單來獲取額外車費,其實質是“薅”網約車公司的羊毛然後雙方進行分成。
黃牛從他人處接沒有乘客的虛擬訂單,然後指使沈某在偏僻的地方接得黃牛派發的虛擬訂單,一直跑到黃牛指定價格後結束。因為行車時間較長,車費顯示一般都在1000元以上。
乘客是虛擬的,那誰來為這1000多元的車費買單呢?答案是網約車平台,為了保障司機的權益,網約車平台在乘客未全款支付車費的情況下,會向司機墊付車費。就是這一政策讓黃牛和沈某有機可乘,“薅”起了網約車平台的“羊毛”。
沈某在收到網約車平台墊付的車費後,把至少30%的部分給黃牛作為“好處”。
沈某的詐騙行為並非個案,2020年4月1日,某網約車平台報警稱,自己公司平台上個有多名司機利用系統漏洞騙取公司錢財。
今年8月,靜安區人民法院分別對兩起網約車司機利用系統漏洞進行詐騙的案件進行審理,並當庭宣判,沈某等19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來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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