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打賞能退款嗎?
專家釋法>>>
最近,新聞報道了多起未成年人給主播進行鉅額打賞的事例引發了社會的熱議,而打賞金錢能否索回的關鍵問題就在於未成年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不滿8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故事中鄰居阿康剛滿6歲的兒子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單獨實施的給主播打賞5萬元錢的行為應確認為無效的民事行為,阿康作為其兒子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主播將5萬元打賞款予以退還。同時,阿康也要在平時加強對兒子的監護和看管,以避免類似的情況再度發生。
孟祥沛(上海市民法典宣講團成員,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民商法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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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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