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醫保藥品可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雙通道購買

5月10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國家醫保局瞭解到,該局和國家衞健委聯合發文,要求建立國家醫保談判藥品的“雙通道”機制。這代表,在談判藥品進入醫保目錄後,醫保參保患者可以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品兩個渠道獲得。

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司長黃華波在5月10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醫保談判藥品可“雙通道”購買。“雙通道”是指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滿足醫保談判藥品供應保障、臨牀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並同步納入醫保支付的機制。

近期,國家醫保局會同國家衞健委出台《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這是首次在國家層面上,定點零售藥店將納入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範圍,並實行與醫療機構統一的支付政策。

對於談判藥品“進院難”這一現象,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華波表示,這是深化醫保藥品目錄改革的正常結果。黃華波介紹,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建立了目錄動態調整機制,調整週期從原來最長8年到每年一次,甚至有些新藥上市當年就納入目錄。目錄准入頻率大幅加快,醫療機構藥品上市還有待跟上。

針對這一現象,國家醫保局建立健全談判藥品進院機制,及時掌握落地進展,同時還遴選了19種臨牀需要迫切、可替代性不強的藥品,在國家醫保局的信息公開平台開通查詢。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鑫

編輯/樊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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