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馮琪)8月2日,教育部辦公廳、衞生健康委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學校衞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增強師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識,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學校衞生管理工作各項要求與措施。
《通知》明確,要深刻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艱鉅性和長期性,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發展,切實增強防控意識,堅決杜絕鬆懈心態。把適齡人羣新冠疫苗接種工作作為當前學校衞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合理規劃接種節奏和接種進度,加強疫苗接種服務保障工作,分批穩妥有序推進。
《通知》要求,要切實落實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強化教室、衞生間、食堂、宿舍等重點場所環境監測、通風換氣和消殺工作,加強傳染病知識和消毒知識技能培訓,完善管理流程和監督機制。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傳染病宣傳教育,加強對諾如病毒感染性腹瀉、肺結核、流感等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宣傳,引導師生養成勤洗手、常通風、科學佩戴口罩等良好個人衞生和生活習慣。
在規範日常衞生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做好中小學晨午檢、全學段因病缺勤、缺課登記和病因追蹤,師生健康狀況達到學校防疫要求時方能返校。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數據的收集整理、智能分析,提供預警提示,適時優化調整衞生管理措施。
《通知》要求,要增加體育活動時間。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鍊,着力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個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學校要在課後組織學生進行集體體育鍛煉並將其列入教學計劃。全面落實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中小學校每天統一安排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每節課間應安排學生走出教室適量活動和放鬆。寄宿制學校要堅持早操制度。
同時《通知》提出,按照國家標準配齊配足學校衞生保健人員,保障學校開展衞生保健相關工作的條件和經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廣選聘“健康副校長”做法;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校衞生與健康教育工作納入日常監督範圍,將結果作為考核學校的重要依據,確保全面細緻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學校衞生管理工作各項要求與措施。
新京報記者 馮琪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