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再舉報,舉報一次打一次”,據中央廣電總枱中國之聲報道,河南周口一村民在向當地環保執法機構匿名舉報當地一家工廠排污後,遭遇涉事企業人員毆打。當地官方通報稱,舉報者信息被周口市生態環境局扶溝綜合執法大隊某中隊中隊長李某某泄露。
泄密者原來真的是他!在此之前,村民匿名舉報後曾接到該環保執法人員的電話問詢,但涉事環保分局某負責人一度向村民矢口否認中隊長的泄密行為。看起來,在當地權威通報確認之前,對誰是泄密者的判斷,涉事執法機構似曾存有不同説法。儘管截至目前,直接行兇毆打舉報人的嫌疑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被指泄密者亦在接受調查,但對匿名舉報者信息的泄露路徑,恐怕還需要更深入的追根溯源,這與嚴懲個案行兇者、泄密者幾乎同等迫切。
舉報環境污染,之所以選擇通過匿名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就是出於自保考慮,但無論如何,公民在親見污染行為(甚至親身忍受污染後果)後,依然選擇通過官方渠道進行舉報,本身就是對環保執法投出的一張信任票。泄露舉報者信息,環保執法者與污染企業的暗通款曲,就是在辜負受害者、公眾乃至整個社會對地方環保執法的期待和信任,不僅阻斷了執法機關的案件信息獲取渠道,更可能摧毀後續公眾對環保執法的信賴、支持和參與。
有必要查證,匿名的舉報信息是如何通過舉報接線系統傳遞到最終泄密者,並最終鎖定和傷害舉報者的。按照2013年3月正式實施的《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管理辦法》,“12369”這個全國統一的環保舉報熱線電話(也是此番被打村民曾匿名撥打的舉報電話),執行的是“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制度,也就是説周口村民的污染舉報很可能直接被轉接到了河南省(甚至更低)的某個行政層級。而按照事後12369接線員向央媒記者的介紹,舉報電話的相關信息即便是在通話當時也處於“被隱藏”狀態,舉報者本不應有信息泄露的擔心,對環保執法機構與企業有關係的疑慮似乎也屬於杞人憂天。然而,周口泄密事件出問題恰恰就出在這裏,被隱藏的信息不僅事後證明被泄露,而且是執法機關內部人員的泄密行為,也很難不讓人懷疑地方執法部門與污染企業的關係。
前述管理辦法規定了“屬於下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辦理的舉報件”的處理流程。根據設計,承擔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的機構在受理舉報後,就應當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管理系統在3個工作日內向下級承擔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的機構進行“交辦”。現在的問題可能是,在接受舉報時處於“被隱藏”狀態的舉報者信息,在“交辦”環節究竟又處於怎樣的一種呈現狀態?按理説,交辦的是環境污染案件線索,既然舉報者信息連接線員都無法查看,則後續的辦案機關更沒有道理、沒有必要獲取。從保護舉報人的角度考慮,案件在交辦後的辦理進度,也完全可以通過既有的舉報熱線管理系統進行反饋,再由熱線回撥、答覆給舉報人。
不難推斷,被交辦的匿名舉報線索(或者還有舉報者信息),在到達涉嫌泄密的執法者之前,可能不只經過了一個環節,其中可能涉及終端泄密者之外的其他責任人。此前矢口否認中隊長泄密的執法機構負責人,是否也是舉報者信息的“幾傳手”?再或者,在打電話核實舉報信息的執法人員之外,是否還存在執法機構與污染企業的其他溝通渠道?無意中提前“暴露”的電話核實,只是泄密事件臨時撞上的“背鍋俠”?……種種疑點都有待“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的案件予以清晰回答。
周口泄密事件的令人憤怒和憂慮之處,不僅在於保護舉報人的措施、手段與制度可能還存在不周密的細節,還包括執法機關內部人員的泄密行為,讓人懷疑地方環保執法(從機構到人員)與涉事污染企業存在利益關聯。這都需要通過對周口個案的深挖嚴懲,來進行一查到底的責任追溯,切忌存有任何“到此為止”的幻想和企圖。
(摘自《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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