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中法氣候變化領域合作基礎紮實、前景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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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巴黎12月11日電 綜述:中法氣候變化領域合作基礎紮實、前景廣闊
新華社記者陳晨
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排放,是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重中之重,也是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之一。與此同時,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已成為中法高級別戰略對話等不可或缺的重點議題。在中法全面戰略伙伴關係框架下,兩國建立了應對氣候變化夥伴關係,取得了重要合作成果。
2007年11月,中法兩國發表了關於應對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2015年11月,兩國領導人在北京發表了《中法元首氣候變化聯合聲明》,共推氣候變化多元應對進程;同年12月召開的巴黎氣候大會上,中法兩國與國際社會攜手努力,就應對氣候變化問題達成標誌性的《巴黎協定》,中國始終是該協定的堅定支持和參與者。
在提前兩年完成2020年氣候行動目標的基礎上,中國將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峯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既表明了中國全力推進新發展理念的堅定意志,也彰顯了中國願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新貢獻的明確態度,贏得國際社會的普遍讚譽。
國際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市場和政策高級分析師埃米·巴哈爾認為,中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走綠色循環低碳發展道路,提出“碳中和”目標對於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而言非常重要。他還表示,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和《巴黎協定》的目標,在向清潔能源轉型過程中,任何國家都不應掉隊。
法國前總理、展望與創新基金會主席讓-皮埃爾·拉法蘭不久前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法中兩國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巴黎協定》方面開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護生物多樣性方面是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歐洲應當重視和延續與中國的合作。
法國前氣候談判大使洛朗絲·蒂比亞納近日在“世界報業辛迪加”網站撰文説,歐盟和中國都致力於實現“碳中和”,從而為更深層次的合作奠定了共同基礎;合作不一定限於國家一級,省級、城市間或行業之間的合作伙伴關係具有極大潛力。
2018年1月,兩國元首共同決定啓動“中法環境年”。同年10月成功發射的中法海洋衞星,對提高全球在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性方面的行動效率和全球海洋環境監測、防災減災、高水平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8年6月,時任法國總理菲利普在中國清華大學演講時表示,“中法環境年”體現了兩國的共同意願和共同利益,表明雙方都不願聽那些認為環境問題和氣候問題皆子虛烏有的謬論,都高度重視行將改變世界和應該掌控的事物,以免陷入困境。
中國駐法國大使館科技處表示,2021年第七屆世界自然保護大會和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將分別在法國馬賽和中國昆明召開,這又將是中法在應對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重大合作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