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劑”訴訟案再被法院駁回 越戰“遺毒”何時能解?
越戰“遺毒”
據法新社報道,當地時間5月10日,備受關注的針對越戰時期“橙劑”生產商的訴訟案開庭,巴黎郊區埃夫裏法院對此案做出了“不予受理”的裁決。埃夫裏法院表示,它無權審判涉及美國政府戰時行動的案件。
“橙劑”訴訟案的原告是一位名叫陳素娥的越南裔法國人。她稱,自己在擔任越戰戰地記者期間接觸到美軍投放的“橙劑”,並因此患上了癌症、糖尿病和罕見的胰島素過敏症;而她的孩子們亦是該毒劑的受害者:大女兒因心臟畸形於17個月大時夭折,小女兒患有地中海貧血症,外孫則為先天性畸形。
美國陶氏化學、孟山都公司(現為德國拜耳集團所有)等14家被指控的“橙劑”供應商均拒絕法國法院的管轄權,並表示,他們均“奉美國政府之命”,若問責,美國軍方對越戰期間使用“橙劑”負有全部責任。
什麼是“橙劑”?
△裝運“橙劑”的鐵桶。
“橙劑 ”(Agent orange)是一種含有劇毒物質二噁英的落葉劑。因其通常被封裝在中間帶有橙色條紋的圓鐵桶中,故被稱為“橙劑”。
△越戰時期,美軍UC-123運輸機空投“橙劑”。
20世紀60年代初至70年代初,美軍在越南叢林上空空投了約8000萬升“橙劑”。“橙劑”所含的二噁英被廣泛認為是已知的對人類毒性最大的化學物質之一,可誘發多種癌症和唐氏綜合症、腦癱、極端面部缺損等出生缺陷。據悉,二噁英的化學性質非常穩定,在環境中自然消減50%需要9年時間。進入人體後,則需14年才能被全部排出。
△越戰美軍“橙劑”遺毒製造的畸形兒
越戰期間,美軍在越南邊和與峴港軍事基地儲存了大量“橙劑”。越戰結束時,美軍只對邊和空軍基地進行了有限的清理工作,超過50萬立方米的“橙劑”滲入了當地的土壤和水源。據越南方面統計,約有480萬越南人接觸了“橙劑”,其中,因直接或間接接觸“橙劑”而嚴重先天畸形的兒童多達15萬。
“美國式”賠償
1991年,美國國會通過法律,要求向經醫院確認與“橙劑”有關的患病越戰老兵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美國退伍軍人事務部現已“認證”了17種包括癌症、先天缺陷在內的“橙劑”相關疾病。
2004年,越南“橙劑”受害者協會代表數百萬受害者在美國對數家戰時“橙劑”製造商提起了訴訟。但是,美國法院最終駁回了該案,理由是“在美國法律和國際法中缺乏足夠的判決依據”,且“供應落葉劑並不構成戰爭罪”。
2019年4月20日,在越戰結束40多年後,美國公佈了一項耗資1.83億美元的“計劃”,並在越南邊和市曾存放“橙劑”的空軍基地開始了清理行動。據悉,邊和市的橙劑清理工作將持續10年之久。
時至今日,美國對遭受“橙劑”後遺症之苦的本國、澳大利亞及韓國老兵家庭均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賠償,但卻沒有對數百萬暴露於“橙劑”之下的越南人、柬埔寨人和老撾人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