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路牌”被拆,商家可以自己立牌嗎?

有人認為這種路牌為城市增添一份浪漫,也有人認為這種跟風行為沒必要,路牌上的方向標註不知道對不對,可能會誤導路人。

“我喜歡樂山 更喜歡這座城市的你”“我在寧波很想你”“我在南寧很想你”……日前,一系列“浪漫風”路牌在多地出現,在很多年輕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熱。

8月20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這種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網紅路牌其實多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網紅路牌因設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違規被拆除。多地民政部門和城管部門提醒,路牌發揮指位作用,不恰當的路牌會造成誤導,道路標誌牌設置有嚴格的審批流程和標準,未經審批設置屬於違規,不要因好玩、能引流等原因就隨意設在路邊。

多地路邊現“網紅路牌”

吸引年輕人拍照打卡

“我在重慶很想你”“想你的風還是吹到了重慶”“我在寧波很想你”“我在廈門很想你”……最近,在社交平台上,不少年輕人曬出了打卡這種“浪漫風”網紅路牌的照片,甚至有人專門整理了這類網紅路牌的打卡地點合集。

“網紅路牌”被拆,商家可以自己立牌嗎?

據照片顯示,這類網紅路牌外形酷似道路名牌,多以藍白或綠白顏色為主,路牌兩側標註“東西”或“南北”,路牌上通常寫着一句“我在某地很想你”或者“我在某地説愛你”“想你的風還是吹到了某地”等內容的告白,下方是這句話的拼音、具體地址或者某商家的店名。這類路牌多出現在城市路邊或店鋪門口。

網上幾百元可定製網紅路牌

買主多為實體商家

北京青年報記者搜索發現,不少網店提供這類網紅路牌定製服務,根據規格和配置不同,價格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有商家直接在產品頁面打出“引流利器,某平台同款”“打卡路牌”的廣告語。

“網紅路牌”被拆,商家可以自己立牌嗎?

不少買家收到貨後在產品評論區曬出了安裝後的路牌,有買家表示“在店門口拍照效果很好,挺引流的”,有買家為農場定製“我很想你”+“想你的風”雙面路牌,收到貨後留言稱“妥妥的網紅打卡點”。但貴州遵義一肉蟹煲商家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定製的網紅路牌放在店內,並不是在店門口或者路邊,但引流效果不太好。

一位賣家告訴北青報記者,他的店提供嚴肅的道路標誌牌定製,也提供網紅路牌定製。據他介紹,嚴肅的道路標誌牌根據道路的級別不同要求不一樣,但都有嚴格的標準,定製單位會提供具體要求。而網紅路牌的定製者主要是商家,每個商家的要求可能都不太一樣,包括路牌上的文字、路牌顏色、尺寸、是否配備杆子等均可以根據商家需要定製,一塊路牌的價格大約幾百元。“商家定製了之後,一般收到就自己安裝。”

“網紅路牌”被拆,商家可以自己立牌嗎?

近期多地“網紅路牌”

因違反相關法規被拆除

最近,四川樂山市中區一家燒烤店在店門口設置的“我喜歡樂山 更喜歡這個城市的你”的路牌吸引了不少年輕人拍照打卡。據燒烤店店主易先生介紹,他在某短視頻平台上看到其他城市有這種類型的路牌,文字內容不一樣,他就花六七百元定製了這樣的一塊路牌。路牌安裝半個月以來,人氣超乎想象,一天平均有40人左右來拍照打卡,順帶着燒烤店的生意也更火了

“網紅路牌”被拆,商家可以自己立牌嗎?

有人認為這種路牌為城市增添一份浪漫,也有人認為這種跟風行為沒必要,路牌上的方向標註不知道對不對,可能會誤導路人。對此,樂山市城管局法規科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種由商家自行設置的標誌牌,屬於特殊類型的廣告設施,擅自設置此類標誌牌屬於違規行為,請商家朋友們不要跟風設置。對於已經設置此類標誌牌的商家,請儘快自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執法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置。如果市民朋友需要設置户外廣告牌進行商業宣傳,請按程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審批通過後方可設置。

“網紅路牌”被拆,商家可以自己立牌嗎?

8月20日,北青報記者從附近商家處瞭解到,此前確實有不少人到上述燒烤店門口的網紅路牌處拍照打卡,但涉事路牌幾天前已被城管部門拆除。

北青報記者搜索發現,今年7月以來,上海、寧波、南寧、柳州、咸寧、十堰、騰衝等地均拆除過這類違規擅自設置在路邊的“網紅路牌”,這些路牌多為商家或商業街私自設置,包括上海高科西路的“我在上海很想你”,湖北咸寧咸安區咸寧大道竹山裏某餐飲店門口的“我在咸寧很想你”,十堰茅箭區民和東路“我在十堰很想你”,寧波星悦中心的“等夏天的風 等寧波的你”“我在寧波很想你”,廣西南寧七星路“我在南寧很想你”,柳州柳北區廣場路附近“我在柳州好想你”等網紅路牌。

“網紅路牌”被拆,商家可以自己立牌嗎?

另據瞭解,在南寧七星路“我在南寧很想你”的路牌被拆除時,設置在南寧市內街文化創意園內、內容同樣為“我在南寧很想你”的另一塊網紅路牌並未被拆除,該路牌是由商業區自行管理的。南京江寧區佘村的3塊網紅路牌也因為均不在城市市政道路兩側被地名辦相關負責人認定不算違規。

未經審批私設路牌屬違規

網紅路牌雖受歡迎,但設立路牌需符合相關法規。據湖北咸寧市民政局相關業務負責人介紹,地名是社會基本公共信息,是歷史文化的重要載體,在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眾生產生活中發揮着重要作用。今年5月1日新修訂實施的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拆除、移動、塗改、遮擋、損毀地名標誌。另外,根據相關規定,道路標誌是國家法定標誌物。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是道路標誌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標誌的設置、管理和維護。

“設置地名標誌是一件嚴肅的事,從功能上來説,路牌承擔着指位作用,不恰當的路牌會對社會造成誤導。”咸寧市民政局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道路標誌牌設置有着嚴格的審批流程和國家標準,未經審批設置路牌屬於違規,個人不能因為好玩、能引流、有網紅潛質等原因就定製路牌,隨意設在路邊,不僅不能承擔指位功能,還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誤導和混亂。“我在咸寧很想你”“想你的風還是吹到了咸寧”等路牌,這樣以假亂真的路牌設置很不嚴肅,作為個人不能隨便定製路牌,目前,這些路牌均已被撤走。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今年5月1日實施的新《地名管理條例》規定,擅自設置、拆除、移動、塗改、遮擋、損毀地名標誌的,由地名標誌設置、維護和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對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近期接受媒體採訪時談到網紅路牌,安徽合肥蜀山區城管局市政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這類路牌設置在商業街區內,由市容環衞科、屬地街道和商業街物業等多方進行綜合管理。如果在城市道路旁私設路牌,則是違規行為。城管部門會對此類設置在道路上的“山寨路牌”進行沒收和責令拆除。“如果有損壞路面或綠化帶的情況,我們會按照屬地規定對其進行處罰。當發現有不按規定設立,或者私自設立路牌的情況,我們會拍照留證,並聯系當地屬地城管部門進行拆除,並進行相應懲罰。”

寧波、十堰、騰衝市民政局也均發出提醒,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拆除、移動、塗改、遮擋、損毀地名標誌,私設未經審批的路牌屬於違規,個人不能因為好玩、能引流、有網紅潛質等原因就定製路牌,隨意設在路邊。

(來源:北京青年報、中國新聞網)

編輯:韓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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