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健全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日前,我委制定了《上海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2021版)》(以下簡稱“《目錄》”)。
根據《目錄》,目前本市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包括交通服務收費、公用事業服務收費、其他特定服務收費等三大類,共計12個一級項目。
機場、火車站、軌道交通換乘停車場的停車服務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務費的收費標準是什麼?水電氣工程安裝配套費是多少……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服務收費(一級項目4項)
公用事業服務收費(一級項目5項)
其他特定服務收費(一級項目3項)
按照國家要求,《目錄》將根據經營服務性收費改革進程實施動態調整,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更新並向社會公佈。
《目錄》外的經營服務性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掃描下方二維碼
即可閲讀相關通知原文
關於印發《上海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2021版)》的通知
資料提供:委價調處
編輯: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