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給出的民事裁定書。(來源:受訪者)
信網9月29日訊(記者 李如藝)今年6月,信網(熱線0532-80889431)報道了孫女士跟青島東方家園裝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家園”)的糾紛(詳見《新房裝修有空鼓 東方家園同意賠償又反悔還起訴客户》)。7月18日,東方家園起訴孫女士一案在城陽區人民法院開庭,但東方家園的代理人突然離場,最終法院按照東方家園撤訴做出裁定。
2022年5月,孫女士與東方家園簽訂了兩套房屋總價27萬元的裝修合同,結果在交付驗收時發現地面瓷磚有嚴重的空鼓。經過東方家園城陽分公司以及工程隊和監理的現場查驗,裝修公司也承認了這一問題。協商後,東方家園城陽分公司同意賠償孫女士55000元,這筆賠償將直接在尾款中扣除。為此,雙方還簽訂了一份工程協議書。可是到了要進傢俱的時候,東方家園又突然通知孫女士補交尾款,原因是此前在尾款中直接抵扣賠償款的方案沒有得到總公司的認可,之後東方家園又以孫女士逾期未支付尾款為由,將她起訴至城陽區人民法院。
“7月18日我們開庭,開庭之前在法院的辦公室做最後一次協商,結果東方家園的代理人來了又走了,直到正式開庭再沒見着人,最後法院只能先下了裁定書。”孫女士向信網提供了城陽區人民法院於7月20日出具的民事裁定書,上面寫道:“2023 年7月18日,原告青島東方家園裝飾有限公司委託訴訟代理人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 百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十一項之規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青島東方家園裝飾有限公司撤訴處理。案件受理費 1300 元,減半收取 650 元,由原告青島東方家裝飾有限公司負擔。”
隨即信網聯繫了東方家園的負責人祁經理,“目前針對此事我們已經交由法務部進行處理,離場原因我們也不清楚。”而當天出庭的東方家園法務部李先生則稱自己在庭前調解時離場是因為跟法官意見不合,“公司一直不知道有55000元賠償的事,也不知道當時客户是跟誰達成了協議,我們建議她跟誰簽了協議就找誰要賠償去。”李先生表示,目前公司也不認可法院的裁定,準備在市南區人民法院重新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