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你
你終將是我
我推着搖籃中的你
看盡春夏
也祈願
你推着坐輪椅的我
看夕陽
等暮夜
……
這是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浙江天平”上的一段話,寫在一起老人贍養案之後。
昨天,省高院相關部門為本報梳理近年來本省多起典型案件,歸納老年人贍養糾紛的幾大類型,發現因代際溝通不足、老人缺乏陪伴導致的贍養案件呈上升趨勢。
我們發現,當親情來到法院的調解桌上,不都是冷冰冰的法律條文,更多的是令人淚下的人間百態。
溝通:找不回的童年
等不起的晚年
這是一個讓辦案法官熱淚盈眶的案子。
老母親到寧波市鎮海區法院澥浦法庭起訴兒子,要求兒子與兩個女兒一起分擔對她的贍養。調解過程中,兒子説,法院怎麼判我就怎麼做,只要不見面;母親説,把贍養費給了就行,不需要見面。經過調解員的努力,71歲的母親和47歲的兒子坐在了一張桌子前。
兒子張師傅説起自己的身世,幾次失聲痛哭。母親在他2歲左右就離開了家,等到他16歲才回來。尤其是9歲以後,父親外出打工,留他在家獨自生活,他一個人經常吃着半生不熟的飯菜,喝着生了青苔的水;衣服爛了沒人補,大冬天渾身凍得青一塊紫一塊;還被人瞧不起,受到各種冷嘲熱諷。18歲後,張師傅外出打工,娶妻生子後,他的小家庭遭受過車禍、工傷、生病等災難,母親也從沒幫襯過他。“那時候,我的母親在哪裏?”
母親雷大媽在一邊也不停地抹淚,説她也有難處。當年,雷大媽的婚姻是父母做主,並非自願。後因家庭變故,她不得不離開年幼的兒子。14年後迴歸,面對對她沒什麼感情的兒子,她有點無措,也不知道該從何處着手彌補。
這次“被迫見面”是母子幾十年來第一次敞開心扉,他們這才知道,原來對方心裏藏着這麼多委屈和無奈。“冰山”開始解凍,母子倆很快就贍養問題達成一致,最後案子撤訴。
這也是這個大家庭第一次聚這麼齊。儘管張師傅11歲的小兒子是第一次見奶奶,但一聲聲親熱的“奶奶”,讓在場親人都為之動容。他們拍下了47年來第一張全家福。
【法官有話説】
老人贍養案件往往並不複雜,但怕的是“贏了官司,輸了親情”。像這個案子,如果直接判決,結果毫無懸念,母親會勝訴。但是,案子判決後呢?這對母子之間恐怕也只剩下贍養費了,他們的關係再也沒有挽回餘地。多花點時間,多努力溝通,也許心結就會就此打開,避免親情走偏。
財產:房子為什麼留給外人
多年前,嘉興的董先生和妻子離婚,父女為此產生隔閡,女兒一氣之下和他將近8年沒有來往。獨居的董先生身體不好,只能找保姆照料自己,保姆也是盡心盡力。
去年,60多歲的董先生自知時日無多,決定將自己名下100多平方米、價值約100萬元的房子贈與保姆,還訂立“遺贈扶養協議”。後又通過電視台、書寫書面遺囑等多種方式,明確表示將房屋贈與保姆,並解釋了原因。
董先生去世後,他女兒多次驅趕保姆,保姆遂訴至法院。女兒説,她在得知父親生病後即履行照料義務,負擔了部分醫療費、日常開銷、身後喪葬費等。她對保姆手中的“遺贈扶養協議”提出質疑,還提出,這套房產還涉及另一繼承人——董先生87歲的老母親,如果房屋贈與保姆,保姆應保障其祖母的贍養。
近日,案件有了結果——保姆補償董先生女兒15萬元,補償董先生母親10萬元,房子歸保姆。
【法官有話説】
又是一位缺乏親情陪伴的老人,如果女兒沒有缺位那麼久,這個案件也許就不會發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規定,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有扶養需求的老年人有了更大的選擇空間,更有利於充分保障他們的晚年生活。
推諉:多子未必多福
杭州市蕭山區的劉奶奶年過八旬,育有二子二女。可是4位子女卻對老人的日常居住、生活費及醫療費等問題一直相互推諉。經法院調解,劉奶奶和子女達成調解協議:劉奶奶居住在二兒子王乙(化名)的附房,由大兒子王甲(化名)每月支付給王乙房屋租金150元;劉奶奶的醫療費由4位子女分攤。
判決生效後,王甲以弟弟提供給母親居住的房屋太破為由,拒不給付房租。王乙多次催討無果後,申請強制執行。王甲玩起失蹤,法官找到了王甲的兒子小王,小王做通父親工作,帶着父親來到法院。
“你也是當爹的人了,養小孩一年的成本是多少?孩子生病了,你心裏着不着急?”法官拋出的一連串拷問直擊心靈。法官還嚴肅告知王甲,法律面前無兒戲,不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將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
這些話打開了王甲的心房,他真誠悔過,不僅積極履行義務,還寫下檢討書,表示今後一定會好好贍養母親。
【法官有話説】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法律對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法律是冰冷的,親情卻是温暖的,贍養老人是愛的延續,不應該被看成一種負擔。每個老人,都是未來的一面鏡子,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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