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都是很嚴格的,就算是罪犯也不能例外。但就算是這樣,因為日本法律的保護,他們的身份信息同樣會被很好的隱藏起來。比如我們今天要説的這個案件,兇手的名字完全不知道,咱就只能把它稱之為A。2004年也就是少女十一歲的那一年,她還是一名小學生,就讀於日本佐世保市的大久保小學。這小姑娘在學校裏屬於那種很優秀的學生,不光是成績好,而且籃球也打得好,完全就是那種別人家的小孩。這樣的情況下,她的父母也非常的以她為榮。除了偶爾會鬧點小脾氣之外,大多數時候都非常的聽話。有這樣一個小孩,父母也覺得非常的省心。但誰都沒有想到,在這個小姑娘的內心深處,卻隱藏着一個讓所有人感到恐怖的魔鬼。
那時候的互聯網剛剛起步,作為一個新生代的小孩,自然也是會經常上網進行聊天之類的。這天呀,她跟她的一個同學在網上聊天的時候就鬧得有點不太愉快,兩人甚至罵了起來。一連好幾天,她倆之間都存在有矛盾,就那種在網上每天互罵,然後到了學校見面也不怎麼説話,還互相要嘲諷幾句的那種。直到2004年的6月1日,吃完了午飯之後,A就忽然跑去找到這個名叫御手洗的同學,然後跟她約了一下,説是希望能夠化解一下她倆之間的矛盾。為了能夠更好地緩和關係,A就提出了去閲讀室裏面玩捉迷藏,畢竟還是小孩,在一起玩遊戲確實算得上是緩和關係的好辦法。御手洗也不是那種小心眼的人,畢竟説起來的話,這個事應該算是她的不對,所以她也同樣願意和A化敵為友,於是就答應了對方的要求。
當兩人來到了閲讀室之後,A和御手洗商量了一下游戲規則,一個人藏起來不能動,然後另一個人蒙着眼睛去尋找。在A的謙讓之下,御手洗答應先蒙上眼睛來尋找。於是A就用毛巾把御手洗的眼睛給蒙起來了,可她絕對沒有想到的是,當她蒙着眼睛在胡亂摸索的時候,A從口袋裏掏出了一個美工刀,然後小心翼翼的靠近了她。當雙方靠近之後,A毫不猶豫的劃開了對方的脖子,噴湧而出的血染紅了A的衣服,但她沒有絲毫的害怕,甚至還在對方的手上又劃了幾刀後才轉身離開。可憐的御手洗獨自一人痛苦的捂着脖子,身體在不斷的抽搐中慢慢的死去了。
等到下午上課的時候,A目光呆滯地走進了教室。老師發現她的身上有大量的鮮血,可無論怎麼問,人家都沒有開口説話,就只是雙眼空洞地盯着御手洗的座位發呆。老師就察覺了她的目光,然後發動了學校大量的老師進行尋找。最終呀,他們在濺滿鮮血的閲讀室裏發現了御手洗的屍體。當醫生趕來之後,御手洗已經沒救了。緊接着,警方就把少女A給帶走了。到了警察局之後,A對於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她哭了整整一個晚上,而且不吃不喝,時不時的還會懺悔性的進行道歉。在警方的審訊下,A總算是説出了自己的殺人動機。原來,在幾天前的時候,御手洗曾經在A的個人博客下面留言説她身材臃腫,還説她善於巴結老師,這讓A感受到了一種奇恥大辱。在忍受不住下才決定下手殺掉對方。
因為A的年齡實在是太小了,只有十一歲,警方沒有辦法給她判處什麼重刑,所以最終法院在經過了考量之後,結合醫療報告裏的情況,最終把她送進了少年感化院去進行為期兩年的治療。如果教育治療成功,就會被釋放。原本日本的刑法最低刑法年齡應該是16歲,但是因為之前發生過的“酒鬼薔薇聖鬥事件”,所以刑法的年齡被下調到了14歲。但是羣眾的反應雖然非常的激烈,可是官方卻並沒有積極的響應。
以上就是我們今天要説的內容了。這起案件的內容雖然非常的簡單,但是這裏面所隱藏的東西就非常的值得深思。在一個人小的時候,很多行為確實是非常主觀的。就他們的世界觀來説呀,他們甚至都不知道什麼叫做客觀,更別説用客觀的法律法規去衡量自己的行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家長和老師的教育就顯得非常的重要。但是大家也看到,現在大多數的家長衡量孩子好不好的唯一標準就是成績,只要成績好,那犯錯也不會受到大的懲罰。與之相反的是,如果成績不好,那這個孩子不管幹啥,永遠都覺得他有問題。至少從我的角度來看,我覺得這種衡量標準是非常病態。從教育的角度來説,我覺得作為一個學生,學習反而是次要,做人才應該是最主要的。那麼今天的故事到這裏就結束了。想了解更多關於案件方面的內容,歡迎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