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市出台相關政策 幫扶援助困難退役軍人

師市出台相關政策   幫扶援助困難退役軍人
石河子訊特約記者劉勝報道為加大對困難退役軍人的幫扶援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9月30日,師市出台了《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實施辦法(試行)》。

《實施辦法》規定,對因以下五種情形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根據困難程度和現實表現,可按規定申請幫扶援助。退役軍人因服役期間致殘或因患有嚴重疾病等原因造成退役後本人就業困難,醫療和康復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退役軍人因服役時間長、市場就業能力弱等原因造成長期失業或突然下崗,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退役軍人因舊傷復發、殘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退役軍人、“三屬”等因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重大疾病、人身傷害、見義勇為等突發事件,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遭遇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

幫扶援助對象因醫治重大疾病,在扣除各種醫療保險、商業保險賠付、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幫扶援助資金後,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超過當年家庭收入總和60%、50%的,最高分別給予一次性幫扶援助金5000元、3000元;幫扶援助對象因長期失業或突然下崗時間超過一年以上,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最高給予一次性幫扶援助金2000元;重點優撫對象因舊傷復發、殘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在扣除各種醫療保險、商業保險賠付、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幫扶援助資金後,仍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最高給予一次性幫扶援助金3000元;因自然災害、火災及其它突發性、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幫扶援助對象家庭財產重大損失,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最高給予一次性幫扶援助金3000元;因交通事故,交通肇事者逃逸查找不到賠付責任人,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超過當年家庭收入總和,導致家庭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高給予一次性幫扶援助金2000元;幫扶援助對象家庭主要成員因特殊原因發生變故,或遭遇其他特殊情況導致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最高給予一次性幫扶援助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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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周麗    責編:王海珊    編審:焦亞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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