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擔保,王某向大學同學先後借款200多萬元,之後卻未按照約定還款。王某被告上法庭後,其母親以擔保人的身份加入到了該案中。
經過盤龍法院調解,借貸雙方達成了還款約定,可王某不僅沒有按時還錢,反而玩起了“消失”。
經債權人申請,11月4日盤龍法院執行局的工作人員來到王某母親趙某名下的房屋,依法進行強制執行。
當日上午,執行法官到達時,房門緊鎖。在多次敲門喊話無人回應後,執行人員依法要求開鎖工人將門鎖打開,並更換了新的門鎖。
經過檢查,房間內確實沒有人,而執行法官多次撥打王某母親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在現場清點記錄完畢後,執行人員開始對房屋進行騰空處理。就在強制騰房進行到一半時,法官聯繫上了趙某,得知自己的房屋將被查封,趙某很快便趕了回來,一進門就直指法官執行不公平。
趙某聲稱,兒子借的錢她沒有花過一分,法院要執行也應該找她兒子,而不是她。這套房子是她自己的,法院不應該對她的房產進行處置。
執行法官介紹,一開始趙某確實不在這一民間借貸的法律關係中,但在訴訟過程中,趙某中途加入為兒子做擔保,對她兒子所欠的202萬元本金及利息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在執行過程中,法院已經多次通知趙某進行協商,並粘貼了騰房公告,但趙某均未配合。為保障債權人的權益,法院最終才採取了強制措施。
經過一番勸解,趙某最終同意配合法院執行。而在房屋騰空後,將依法進行司法拍賣,所得款項用以償還相應債務。 本報記者 夏體雷
來源:春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