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3月19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9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該條例草案旨在就窺淫、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新訂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於2019年4月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就相關行為訂立罪行。特區政府接納法改會的建議,並於2020年7月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公眾普遍支持有關的立法建議。
發言人表示,經考慮公眾以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意見後,特區政府提出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就窺淫、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及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特定罪行。新訂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發言人透露,特區政府將於3月24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和二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