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柏可林1月29日報道:目前上海在冊登記的户外招牌有約36萬塊,户外招牌是城市公共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係到城市安全和城市形象。從3月1日起,《上海市户外招牌設置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將從制度層面推動招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保護市民頭頂的安全。
搬遷或終止辦公的應當自行拆除户外招牌
《辦法》共27條,主要內容包括髮揮規範引領作用、實施分類管理模式、強化相關主體責任、明晰政府監管引導職責等。《辦法》聚焦户外招牌安全,強化了設置人的主體責任,要求設置人應當辦理許可、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和整修、採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委託專業檢測單位對納入常規許可範圍的户外招牌進行定期安全檢測等。
設置人搬遷或者終止辦公、生產經營的,應當自行拆除户外招牌。所有權人與設置人不一致,且設置人未自行拆除户外招牌的,所有權人應當予以拆除。
綠化市容部門、街道辦事處和鎮(鄉)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户外招牌安全檢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專業檢測單位對户外招牌進行安全抽檢;必要時,可以組織實施户外招牌的集中安全檢查和整治。遇有惡劣天氣的,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應當啓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督促設置人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辦法》也對户外招牌設置人提出了加強日常管理的要求,在台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期間,採取相應安全防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上海市綠化市容局景觀管理處負責人建議,小微企業在設置招牌時,可以做一些結構簡單、體量小、位置低的招牌,降低風險,便於自查。
對涉及歷史風貌保護的户外招牌從嚴許可管理
《辦法》根據優化營商環境要求,在《上海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全面許可的基礎上作了優化,實施“常規許可+告知承諾”的分類管理模式。
户外招牌設置應當按照《上海市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條例》規定,取得區綠化市容部門批准。區綠化市容部門可以採取告知承諾方式實施户外招牌設置審批,但對於對涉及歷史風貌保護、文物保護、優秀歷史建築以及因招牌結構、體量、位置等因素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情形,繼續採用常規許可方式,從嚴管理。
那麼,連鎖店的户外招牌可以批量化審批許可嗎?市綠化市容局景觀管理處負責人表示,雖然連鎖店的招牌格式統一,但由於入駐建築的情況各不相同,因而仍舊施行“一店一許可”。
其實,上海市綠化市容局在2013年就頒佈了《上海市户外招牌設置管理辦法》,它屬於政府的規範性文件,而今年3月1日即將實施的户外招牌設置管理辦法,屬於政府規章。新規在安全等各方面對商户和主管部門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將上海户外招牌管理納入城市運行“一網統管體系”,依託“一網通辦”平台,為設置人辦理户外招牌設置手續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柏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