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醫保局通報了3起醫保領域個人違規典型案件,涉及轉賣藥品、冒名就醫、偽造材料等違法違規行為。
馬某某虛假就醫轉賣藥品騙取醫保基金案,為本批曝光的涉及金額最高的案例。市醫保局接到反映馬某某多次使用本人和他人社保卡虛假就醫、購買並出售藥品的案件線索後,立即對涉案人員進行立案調查。調查發現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間,參保人馬某某多次使用本人、劉某、李某以及張某的社保卡在多家醫院虛假就醫,購買藥品,並將藥品出售給曲某。經詢問,馬某某承認違法事實。經核算,查實馬某某累計騙取醫保基金51624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市醫保局對當事人馬某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51624元,處騙取金額二倍103248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共計154872元。密雲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馬某某作出判決,被告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醫保局通報的張某偽造、變造手工報銷材料騙取醫保基金案中,參保人張某自今年1月至7月14日先後10次偽造、變造手工報銷材料騙取醫保基金,涉及費用總金額為188693.23元,醫保基金實際已支付12702.02元。責令張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並處騙取金額二倍罰款。市醫保局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了本案,公安機關現對此案已立案偵查。
此外,當事人羅某自2019年至2020年期間擅自使用子女社保卡在門診開藥、治療,造成醫保基金損失19434.64元。因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並主動退回全部醫保基金損失,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羅某不予行政處罰的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