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9日上午,韓國最高法院對前總統李明博涉貪腐案件進行終審宣判,李明博因挪用企業資金以及受賄等罪名終審獲刑17年,並處罰金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700萬元),追繳57.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400萬元)。
面對終審判決結果,李明博表示強烈不滿。他一方面憤怒譴責説“韓國法治已經崩潰”、“最高法院不正義”,另一方面感慨道,很擔心國家的未來。
據韓聯社報道,李明博當天發表聲明稱,“韓國的法治已經崩潰了。很擔心國家的未來。”他還表示,“我之所以面對審判,就是期待司法部門是自由民主主義最後的堡壘。但最高法院既不公平,亦不正義。真相一定會大白天下。”
李明博(資料圖)
生於1941年的李明博曾在韓國現代集團工作近30年,隨後歷任韓國國會議員及首爾市長等職,2008年至2013年任韓國第17任總統。
就任期間,韓國成功申辦平昌冬奧會,並舉辦G20會議等。然而,伴隨着他的不僅僅是支持,還有因各種醜聞而引發的非議。
2008年上任之初,李明博及其政府推動達成放寬進口美國牛肉的協議,引發民眾大規模抗議,他兩次公開道歉。此外,當時他還被懷疑參與造成韓國投資者損失6000億韓元的BBK金融投資諮詢公司股價操縱案,並被認為是汽車零部件製造企業DAS公司的實際所有人,涉嫌貪污。
2013年,李明博結束5年總統任期。然而,韓國輿論對他的質疑和檢方的調查,始終沒有停止。
2017年10月26日,韓國檢方成立有關DAS公司非法資金的調查組。
2018年4月,韓國檢方以貪污受賄等多項罪名起訴李明博。同年10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30億韓元,追繳82億韓元。李明博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今年2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李明博貪污受賄案作出二審判決,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130億韓元,追繳57.8億韓元。
自1945年韓國光復至今,韓國曆任總統均以悲劇收場,以致有了“青瓦台魔咒”一説。李明博也未能擺脱“青瓦台魔咒”,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之後,韓國第四個被刑事定罪的前總統。
來源:中央廣電總枱央視新聞客户端 中國新聞網 環球網 海外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國際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