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抱孩子28年”案一審宣判:涉事醫院被判賠76萬

新京報快訊 據豫法陽光官微消息,12月7日,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原告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原告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一審公開宣判。

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杜新枝因尋親支付的交通費用1193.5元;賠償郭希寬誤工費6400元。

姚策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案,法院依法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61312.94元(已給付100000元,尚需給付261312.94元)。

答記者問 ·

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原告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原告姚策訴被告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兩案一審公開宣判。兩案分別判決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姚策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賠償杜新枝因尋親支付交通費用1193.5元;賠償郭希寬誤工費6400元。賠償姚策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61312.94元(已給付100000元,尚需給付261312.94元)。該案審判長接受採訪,回應公眾關注的幾個問題。

記者:郭希寬、杜新枝、姚策訴淮河醫院和姚策訴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這兩個案件,請問法院為什麼這樣判決?

審判長:父母對子女監護、撫養、教育、保護及子女被父母照顧、愛護,是基於血緣關係而產生的一種權利,這一權利與身份關係密切相連,對每一個公民至關重要。郭希寬等三原告訴被告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醫院作為專業的醫療服務機構,對在其處出生的新生兒負有高度謹慎的管護義務,且淮河醫院對於“錯抱”發生在其醫院不持異議,這一過錯導致姚策與生父母28年骨肉分離,且28年後姚策與生父母相認,但自身已患有肝癌,姚策與杜新枝、郭希寬相逢後精神上遭受嚴重痛苦,因此,淮河醫院對此應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姚策訴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由於淮河醫院診療行為不規範、管理不善,導致病歷資料缺失,未按照原開封市衞生局有關規定為姚策及時接種乙肝疫苗,以及“錯抱”事件的發生,應認定淮河醫院存在重大過錯。但是,肝癌的發生除了與防疫有關外,也與個體差異、生活經歷等多種因素有關。因此,本院判決淮河醫院對姚策目前因患肝癌而產生的合理損失承擔60%的民事賠償責任。

記者:郭希寬等三原告起訴的精神撫慰金180萬元,法院僅支持40萬元,理由是什麼?

審判長:郭希寬等三原告訴被告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根據法律規定,綜合考量本案的實際情況、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及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經濟生活水平等因素,本院判決淮河醫院賠償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對於姚策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除上述因素外,再結合姚策的身體現狀和年齡,淮河醫院的這一“錯抱”行為給姚策及其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故本院酌情認定淮河醫院賠償姚策精神損害賠償金200000元。

記者:姚策訴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賠償數額是如何確定的?

審判長:姚策訴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其中姚策起訴的賠償費用為916947.81元。姚策訴稱幼時治療乙肝費用305508元,但是其未提交相關票據,缺少證據,沒有證據予以證明,本院不予認定。對於姚策訴求中符合法律規定且有證據證明的602188.23元,根據責任劃分,淮河醫院應承擔60%的責任,故淮河醫院應賠償姚策各項費用361312.94元,淮河醫院考慮到姚策身體及經濟狀況,前期已主動支付了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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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生母撤訴 與開封衞健委庭外和解

12月6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錯換人生28年”案當事人姚策生母杜新枝處獲悉,其已經與開封市衞健委達成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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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姚策因擔心等不到調查結果,委託生母杜新枝一紙訴狀將開封市衞健委告上了法庭。12月4日,該案於開封市金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該案代理律師周兆成向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證實了此事,其表示開封市衞健委已經在12月5日上午,就杜新枝所申請的政府信息進行了書面回覆。原被告雙方現在已沒有任何紛爭,如繼續訴訟已經毫無意義。因此,杜新枝已經正式向《開封市金明區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訴申請書》。開封市金明區人民法院原定在2020年12月7日上午10時就原告杜新枝訴被告開封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案件宣判就不再進行。

據記者此前報道,江西青年姚策2020年2月查出患癌,母親許敏欲“割肝救子”,才發現在生產的醫院抱錯了孩子,親生兒子其實是和杜萍(化名)生活在河南的郭威。一段“錯換人生28年”的秘密就此揭開。

2020年9月,“錯換人生28年”案在河南開封一審二次開庭,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先行賠付10萬元。

目前,該案尚未判決,之前姚策寫了《絕筆信》稱“我即將死去,心裏諸多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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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錯換人生28年患癌青年姚策,我現在躺在醫院的病牀上,眼睛絕望地盯着天花板,感覺空氣裏瀰漫着死亡的氣息。醫生告訴我,我現在已經不可能換肝了,只能保守治療……”近日,“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姚策病情惡化,醫生曾告知姚策換肝的可能性極小,得知調解結果後,他寫下這封“絕筆信”。

11月25日,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從姚策代理律師周兆成處瞭解到,近日法院反饋了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的《最新調解意見》,醫院同意最多不超過60萬賠償。

在信中,姚策一直追問28年前錯換髮生的原因,他不甘心錯換致使自己和生父母骨肉分離,他希望有生之年能夠得到一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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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真的不甘心,我想活下去,我想我的孩子能好好的成長……”姚策在信中寫道,他希望兩邊父母能安享晚年,也想與他的妻子攜手到老。

周兆成律師告訴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目前姚策的病情已經非常的危險,他早已經從上海的醫院轉到杭州的醫院繼續住院治療。由於其體內的癌細胞已經擴散,醫生告訴他已經無法換肝了。“所以目前姚策狀況非常差,以前我和他溝通,他幾乎是秒回。現在發過去以後,沒有任何回應,偶爾回過來,發現其聲音已經極度虛弱。”

姚策愛人熊磊表示,姚策現在疼痛非常強烈,止疼藥已經沒有任何效果了,每天都要靠注射大劑量的嗎啡來緩解疼痛。“現在他從病牀到洗手間都已經走不動了。不管吃飯或者喝水都會疼,每天上午輸液到下午五六點,疼得吃不下任何東西,也疼的下不了牀。”

姚策的生母杜新枝稱,由於目前姚策的全部治療費都是依靠公益平台的募捐,募捐款只能用於姚策治療。而姚策的愛人沒有工作,在全職照顧姚策。所以目前姚策家生活壓力非常大,姚策愛人靠套信用卡以及使用花唄借款來生活。

“看着這樣一個美好的生命,一點點的在我眼前消逝,我也無比揪心。現在姚策的病情如此危急,我還是希望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能夠早日宣判;同時,也希望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能夠積極踐行“早前的承諾”,利用自身醫療機構的優勢資源對姚策進行後續的幫助,在法院判決之後,如果姚策治療費用不足,也請早日啓動醫院公益基金進行幫扶。”周兆成律師説,他對姚策目前的處境非常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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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前,剛醫院出生不久的姚策和郭威被抱錯。28年後,姚策患肝癌,母親欲“割肝救子”時發現孩子非親生。9月11日,“錯換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開封市鼓樓區法院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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