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唐後期舟船的使用獲得了更大的空間,造船業發展更加迅速
安史之亂(公元 755-763 年)烽煙突起,打破了盛唐歌舞昇平的太平氣息,大唐帝國開始由盛轉衰。但是造船業並沒有因此而衰落,相反伴隨着水運交通的完善、漕運的需要、商業的發展、中外交往的頻繁以及唐末五代藩鎮政權的割據,造船業發展更加迅速。
淮南、浙江東道、浙江西道、福建的造船業唐後期,造船業的發展更加迅速,並沒有因為安史之亂的戰火而有所停滯。淮南節度使所轄的揚州、楚州,浙江東道的越州、明州、温州、處州,浙江西道的潤、蘇、常、杭、湖等州,以及福建觀察使所轄的泉州都是造船業集中的地區。 唐後期,由於北方飽受戰亂,江南地區上升為中國經濟中心之一。尤其是唐政府對江南漕運的倚重促進了造船業的發展。淮南道的揚州自隋以來一直是重要的造船基地。唐後期,為了更好的保障漕運,劉晏提出在揚州的揚子縣設十場造船,“置十場於揚子縣,專知官十人,競自營辦”。楚州到唐後期也發展成重要的造船業集中之地,船隻數量眾多。
荊南、江南西道的造船業唐後期所設置的荊南、江南西道也是重要的造船基地,造船業尤其集中在潭州、鄂州、嶽州、荊州、襄州、洪州等地。 潭州、嶽州原屬山南東道,至德二年(757)改屬江南西道。荊、襄等州也是重要的造船基地。安史之亂時,永王李璘在荊州曾經以水軍沿江順流而下廣陵,“江陵大都督府永王璘擅領舟師下廣陵”。
嶺南道的造船業唐後期,嶺南地區得到更好的開發,船隻數量明顯增多,造船業發展迅速,尤其以商船、漁船等居多。 唐後期,嶺南地區經濟開發速度加快,京師官員甚至視外放嶺南為美差,為此不惜多方賄賂。唐後期,嶺南與其他地區海上交往更加密切,這也推動了嶺南造船業的發展。來往於廣州、安南間的船隻很多,而且廣州的造船業具有不小的規模。
劍南東、西川的造船業唐後期劍南地區的造船業的發展雖然失去了軍事戰爭的推動,但是依託於長江水運的便利條件,劍南地區造船業繼續發展。 唐後期,劍南地區民間造船業的地位得到充分的凸顯。安史之亂後,杜甫漂泊西南,這一時期他創作了大量詩文作品,部分作品描寫中提及了劍南地區的船隻。可見唐後期嶺南地區的船隻比唐前期更多,造船業保持了持續發展的進勢。
唐後期造船業發展特點唐後期,造船業的發展水平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這一時期無論是官府還是民間都製造了大量的船隻。船隻在對外戰爭中的應用不再像隋唐時期那麼明顯,政府大規模造船行為也開始減少。但伴隨着國內經濟的發展,造船業的發展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造船業分佈比唐前期更加廣泛,尤其是唐末由於藩鎮割據的形成,地方勢力為了能夠割據一方在轄區內大量製造船隻增強水軍實力,這使得很多藩鎮形成自己的造船中心。總體來説,唐後期造船業的發展形成了新的特點,具體總結如下:
(1)商船數量明顯增多。唐後期,伴隨着商業的發展,商船數量明顯增多。(2)政府製造船隻以漕船為主。唐前期,政府製造了大量戰船,或是戰爭中所需要的運輸船隻。唐後期,江淮地區逐漸成為經濟中心。唐政府對江淮賦税的依賴性加強,相應的對江淮漕運的重視程度也增加。(3)不同的水域製造使用不同的船隻。唐後期,人們已經明白在不同的水域,製造使用不同的船隻。(4)大噸位船隻增多。隋文帝時期曾經下詔限制民間所造船隻的規模,這使民間造船業的發展,尤其是大型船隻的製造收到了很大的侷限。隋及唐初也有大型船隻,尤其是戰船中的大型船隻居多,但是到了唐後期伴隨造船業的發展,無論是民間還是官府大型船隻噸位更大,數量明顯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