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過世後,家人一般會選擇在殯儀館內舉辦遺體告別儀式。隨着遺體火化,人生才算走完最後一程。
原本,家屬還能鄭重地瞻仰故人最後一面,但是,卻因殯儀館工作人員的失誤,忘記還要舉辦告別儀式,竟直接將遺體火化。事發後,涉事工作人員態度惡劣,也不道歉。3月25日,上海市民陳先生氣憤地向記者道出了他經歷的這件傷心事。
益善殯儀館與陳先生簽訂的送殯委託單 投訴人供圖
忘記告別儀式直接火化
上週,市民陳先生91歲高齡的老父親不幸過世。隨後,老人的家人操辦喪事,並選定於3月23日中午12時許,在位於老滬閔路1500號的上海市益善殯儀館內舉辦告別儀式,送老父親最後一程。
當天中午,陳先生一家人早早地來到益善殯儀館。
隨後,令他們意想不到的一幕發生了:一名男性工作人員在核對完陳先生老父親的名字、確認遺體無誤後,竟直接開門,將遺體送入火化。
據陳先生回憶,事發時約中午12時許,工作人員剛將他老父親的遺體送入火化,2分鐘後,主持告別儀式的司儀趕到門口。見到這一幕,這名司儀也傻眼了。
但是,此時,所有人都意識到,隨着遺體被推入火化,一切都已經無法挽回了。也就是説,陳先生一家必須接受沒有鄭重地與老父親的遺體作最後道別的事實。“事發時,實在是太突然了,真的就是一瞬間的事情。等反應過來後,我們拉都拉不住。”
涉事員工不是首次犯錯
事發後,陳先生一家立即與當班工作人員理論起來。
“我忘記還要辦儀式了。大不了我退你錢咯,怎麼了?”
這樣的回答,這樣的態度,讓陳先生一家大為光火。“我當時真的氣得渾身發抖!”陳先生表示,出了這麼大的事情,涉事工作人員的態度竟然如此輕描淡寫,就好像沒事發生過一樣。
在隨後的交談中,該名工作人員甚至承認,這不是他第一次犯錯:“以前也有過這樣的事情,我忘記了,賠點錢,家屬就接受了。”這樣的回答,更讓陳先生一家怒不可遏。
當事人遲遲不道歉
陳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一份《上海市益善殯儀館送殯服務委託單》,上面清楚地列了整個過程所需費用及服務項目清單。其中,“入爐儀式280元”赫然在列。
讓陳先生和家屬寒心的是,事發後,當事人再也沒出過面,也沒有一句道歉。
陳先生表示,益善殯儀館的組長張先生態度不錯,主動提出雙倍退回儀式費用。但陳先生堅決提出,不要一分錢賠償,希望善益殯儀館能夠對該名工作人員作出應有的處罰。
記者聯繫了這名組長張先生。他承認,陳先生所敍述的經過均屬實。他也坦言,工作人員確實操作失誤、態度惡劣。但談到後續處置時,他僅表示,目前正和陳先生一家積極溝通,爭取達成和解。
同時,陳先生還認為,善益殯儀館在工作流程和員工培訓上,也存在許多漏洞,這也從側面暴露了殯葬行業內的一些亂象。“整個告別廳裏,就他一個工作人員,能夠隨時掌控遺體入爐的時間,這合適麼?”
截至發稿,善益殯儀館給陳先生及家人發來一份《班組處理意見》,其中寫明:由於工作人員疏忽,沒有讓家屬得到相應的服務,工作人員態度惡劣,對此員工調離崗位學習1個月,扣除當月績效獎金。但是,陳先生和家人仍認為這樣處理還是缺乏應有的誠意。
律師:殯儀館需負兩方面責任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法律界專業人士。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秦裕斌律師表示,這起事件中,殯儀館需要負兩方面責任。
首先是違約責任。當事人與殯儀館是存在服務合同關係的,合同裏的服務內容涉及瞻仰儀容、火化前悼念等等,發生這樣的事實,殯儀館方面已嚴重違約。
其次,還侵犯了死者家屬的親權。親權是一種身份權,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力。殯儀館沒有經過儀式,就將遺體火化,剝奪了當事人緬懷死者的權利,顯然侵犯了家屬的親權。
秦裕斌表示,當事人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起訴該殯儀館,要求賠償或者提出訴求,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同時也提醒,希望殯葬行業的主管部門也能做好行業指導、規範行業行為,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
來源:新民晚報
來源:生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