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4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14日公佈的關於國家教育委員會第27號令的諮詢裏提出,目前正在組織修訂《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以下是答問:
問題:您好,《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1998年3月6日國家教育委員會第27號令發佈),這部法規制定較早,目前是否還在執行或廢止?另外,在教育行政處罰方面法律依據較少,教育部能否組織力量制定相關規章。(留言時間:2022-1-25)
答覆:《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仍然有效,但是隨着上位法的修改,其中一些內容已不符合要求,相關內容與上位法不一致的,按照上位法的規定處理。2019年,教育部發布《教育部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對明確執法範疇、壓實執法責任、健全執法機構、提升隊伍素質、完善執法機制提出明確要求。其中也提到,將加快修訂《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夯實教育行政執法制度基礎。目前正在組織修訂《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政策法規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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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