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女子玩“飛魚”墜海身亡,項目曾被整治!部門最新回應
一名22歲女孩在較場尾海域
體驗“飛魚”項目身亡一事
當事女孩家屬認為景區規範經營不到位、相關部門監管不徹底。
南都記者就此事與較場尾景區管理單位深圳市華僑城鵬城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鵬公司)取得聯繫。9月14日,大鵬新區安委辦亦對此進行了回應。
一起來看最近進展
家屬質疑景區管理不到位
景區稱海域不歸其管
女孩親屬姚女士指出,今年6月起大鵬新區已開展“飛魚”項目整治行動,景區管理單位有義務提醒和制止相關違規運營活動。
“
“景區規範經營有沒有到位,為什麼晚上出海遊玩沒有預警機制?”
姚女士稱,事發後他們曾與景區管理單位一劉姓經理進行溝通,對方稱該沙灘海域屬於公共區域,與他們沒有任何關係。
大鵬新區政府官網曾於2019年6月發佈《大鵬辦事處舉行較場尾沙灘管理移交簽約儀式》一文,文章顯示,2019年5月31日,華鵬公司成為較場尾沙灘運營管理單位。
官網截圖
9日,南都記者經大鵬辦事處介紹與華鵬公司負責處理此事的李姓負責人取得聯繫。該負責人一直對南都記者稱該海域沒有海域使用證,“海域不是我們管的”,並稱“具體的你問派出所,我不是很清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簡稱《海域法》)規定,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必須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
同時,《海域法》還規定,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授權,負責本行政區毗鄰海域使用的監督管理。
據南都此前報道,當天與女孩同行的朋友告訴記者,他們是在海中間的大塊浮板上體驗“飛魚”項目的,回到岸上需要乘坐摩托艇。
而此前大鵬新區安委辦在組織開展清理“飛魚"海上活動聯合行動時也已發現,經營者會將“飛魚”設施單獨停放在較場尾海域外延,採取擺渡方式用摩托艇或休閒旅遊船舶將遊客送至"飛魚”海上停放點再經營。
相關部門曾開展清理“飛魚”行動
家屬質疑為何仍有經營
此前南都報道發出後,曾有網友留言表示,“監管者與景區管理公司的長期放任,疏忽管理是造成事故的最直接原因”;還有網友表示,“希望有關部門責任心更重一些,危險項目趕緊取締”、“責令整改相關營業單位”。
南都記者查詢發現,深圳政府在線網站曾於今年7月5日發佈《大鵬新區全面清理“飛魚” 規範海上休閒活動秩序》一文。
深圳政府官網曾發佈大鵬新區全面清理“飛魚”的文章
文中提到——
“飛魚”是一項風險性極高的海上活動,較場尾已發生過多起受傷事故。大鵬新區安委辦在新區黨工委、管委會統一部署下,聯合新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大鵬辦事處、沙灘管理單位等,於6月18日發佈全面停止和清理海上“飛魚”項目通告,啓動涉“飛魚”等海上高風險旅遊休閒活動清理整治行動。
文章稱,目前,較場尾海域原有41條涉“飛魚”海上活動設施均已有序清理完畢,下一步,新區安委辦、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將會同海事、漁政、海警、公安、交通、市監、政法、宣傳及各辦事處等方面組織聯合清理行動,鞏固第一階段行動成果,常態化開展巡查執法。
7月13日,大鵬新區政府官網也曾發佈文章稱——
為鞏固前期較場尾沙灘海域“飛魚”清理成果,7月9日起,新區安委辦組織開展以較場尾沙灘海域為重點,為期一個星期的清理“飛魚”海上活動聯合行動。
官網截圖
對於前述大鵬新區多部門開展的聯合清理“飛魚”項目行動,姚女士提出了質疑:
“為什麼7月初到8月底都沒有清理完”?
9日,南都記者與大鵬新區宣傳部取得聯繫,相關工作人員稱目前區應急管理局正在處理此事。10日,大鵬新區應急管理局回應南都記者稱,相關情況説明他們正在擬定,後續將會統一公佈,“請關注新區公眾號和政府在線”。
大鵬新區安委辦回應:
個別經營者躲避監管
公共區域監管難
9月14日,大鵬新區安委辦回應稱,此前相關部門已開展“飛魚”清理行動,但個別“飛魚”業主和摩托艇駕駛人使用各種方式擅自違規冒險出海,如將遊客擺渡到沙灘海域外圍;在禁止出海時間偷偷違規出海;設備藏匿在海上浮板躲避執法監管等,“這給管理帶來很大困難”。
大鵬新區安委辦稱,由於較場尾等熱門海域大部分未取得海域使用權審批,海域和沙灘都屬公共區域,不得阻礙遊客進入,“活動秩序規範和安全管理難度非常大”。
2020年1月2日開始,已委託華鵬公司管理較場尾(含金水灣)沙灘,內容有沙灘宣傳警示、安全巡查、衞生保潔、生態保護及違建舉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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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未來監管問題,大鵬新區安委辦表示,9月11日起將全面清理轄區海域供摩托艇停靠的海上浮台,全面禁止利用摩托艇開展載客經營。
同時《大鵬新區海上休閒活動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已於9月2日向各單位徵求意見,對海上休閒活動範圍、安全規範、市場準入等進行了明確規定,將盡快提請研究通過後實施。此外,還將加快海域使用權申請,進一步明確經營管理主體責任。
大鵬新區安委辦還表示,目前已在沙灘上每隔250米安裝安全告示牌,並採取擴音喇叭定時播放以加強對遊客的安全風險提示。
來源:南方都市報、深圳大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