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七旬母親狀告四子女不贍養,子女在法庭對母親態度惡劣,法官當場“發飆”

由 俎巧玲 發佈於 綜合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法官都是斯文、平和、親切、理性的,尤其是置身莊重嚴肅的審判庭裏,身着法袍的法官既是庭審的主導者,又是莊嚴法律的化身。


然而4月23日,大祥區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劉蓮在開庭審理一起贍養案時,面對任性的被告,平時低調謙和的他忍不住當庭“發飆”了。


案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民事審判庭法官劉蓮


事件經過


76歲的老人黎某英有一個女兒和三個兒子,大女兒外嫁,按照當地習俗無法照顧老人的起居。


大兒子一直未婚,經濟條件較差,贍養能力有限。


具備贍養能力的二兒子和三兒子一方面計較姐姐和兄長未贍養老人,另一方面也為母親的財產處置和贍養支出等問題提出種種條件,不願意接納母親。


老人家無處可去,遂一紙訴狀將四個兒女告到法院。



庭審前,四個子女為了贍養問題大兒子、小兒子言語不和,起了爭執,甚至動手扇了耳光。


庭審中,只要老母親一發言,大兒子、小兒子就指責母親財產分配不均,態度惡劣,惡語相向,甚至無視法庭秩序,多次無故離開法庭。




法官劉蓮見此惡劣行徑,終於忍不住,當場“發飆”了。

庭審結束,本着家庭矛盾宜解不宜結的原則,劉蓮法官在教育批評後,見四個被告態度有所轉變,又馬上組織進行調解。


最終,四個兒女和老母親達成了調解協議,黎某英跟隨二兒子生活,其現有存款和住房的分配繼承也都作出了各方都能接受的處理方案,雙方當即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確認。



歷經近5個小時的連續工作,這起贍養案件雖然有一個“發飆”的小插曲,但終於得到了妥善的處理和結案。


來源:邵陽市大祥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