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4日電 (記者 楊程晨 鄭巧)內地2位涉港問題研究學者近日就剛實施的香港國安法接受中新社採訪,認為其實施已顯現立竿見影的效果。
國際關係學院法律系主任畢雁英説,通過法治手段對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進行治理,使香港社會在“一國兩制”下民心安定、法治彰顯、經濟繁榮。立法進程中大範圍、多方面徵求各方意見,陸續對主要內容進行公開,符合立法法規定。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港澳研究所副所長李環表示,這部法律的實施是“一國兩制”實踐面對新情況、新風險進行的制度建設,是提升國家現代化治理能力與治理水平的重要一步,有助於香港社會重回正軌。
對於中央管轄權是否影響香港司法獨立及終審權問題,李環認為,中央只對三種情況擁有管轄權,其餘案件均由特區政府依法管轄。中央與地方是互補關係,共同構成維護國安的制度、機制體系。
畢雁英對此表示,從國家安全事項的特殊屬性看,各國事關國安事權均由主權國家的中央政府行使,與國安相關的立法權、執法權和司法權皆屬中央權限,但中國考慮到“一國兩制”,本法賦予特區法院行使審理危害國安的四類犯罪案件審判權,實際是擴大了特區法院司法管轄權的範圍。
畢雁英還説,香港國安法未打破法不溯及既往的普遍原則,但不意味暴亂分子對過去所做違法犯罪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實際上目前香港本地法律中已對此類行為規定了相關責任。
她續稱,本法在香港刊憲實施,已顯現出立竿見影的效果,一些“港獨”組織和個人已在行為上有所收斂。從長遠看,本法對於動盪的香港社會是根“定海神針”,相關規定的有效執行將會創造穩定的社會經濟發展氛圍,這也是香港經濟繼續繁榮發展的基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