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頭盔保衞戰”打響,兩大電動車消費大省“動真格”了!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綜合

7月1日起,《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和《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其中兩省《條例》明確規定騎乘電動自行車人員應當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首日,江蘇南京交警半天時間查處513起,交警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首次罰款20元,從第二次起將面臨50元的處罰。交警在查處中發現,其中不少騎車人明明購買了頭盔,被查時都能立即拿出來,卻沒有佩戴。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既然已經購買了頭盔,就應當正確佩戴,這才能在騎行中起到安全防護的作用。

《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搭載6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應當在後座使用兒童座椅。其中,對初次違規者進行警告,第二次違規者罰款20元(駕駛人和搭載人均未戴頭盔的,罰款30元),三次及以上違規的罰款50元。此外,還要求電動車駕駛員將車子停放到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直至取來安全頭盔佩戴好符合規範以後才可放行。《條例》實施首日,温州交警共開具乘車人未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為163起。

企業期盼電動自行車頭盔行業標準儘快出台

目前,關於電動自行車頭盔的標準尚不明確,缺乏國家標準使得市場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依據摩托車頭盔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頭盔的盔體是用ABS新材料,護目鏡是PC聚碳,緩衝層是EPS泡沫,他是一個緩衝,你摔倒以後緩衝的話保護你的頭部不會腦震盪,如果不是這種好的頭盔就不能戴,同時也希望國家儘快出台電動自行車頭盔的行業標準!

小編在此也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頭盔要慎重,切勿購買三無產品!

騎乘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意味着佩戴頭盔已經從“鼓勵支持”到“法律強制”,培養全民安全意識,正確佩戴頭盔關鍵時刻可以保命,希望廣大車友們為了自身安全着想養成佩戴頭盔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