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已過去了幾天,但成都市民趙女士仍然為自己當初的行為感到自責和愧疚。7月23日,突降暴雨,趙女士被大雨“攔截”在地鐵口,一名環衞工人冒雨跑來,熱情地將手中的雨傘和雨衣塞給大家,卻被大家“拒收”。事實證明,環衞工人原本是好心送雨傘和雨衣,卻被誤認為是賣傘的。(7月28日《成都商報》)
“好心送雨傘被拒”,看似是偶然現象,實際卻反映了一種社會問題。武漢某税務工作人員電話通知中獎的鄒女士來領獎,卻被懷疑是騙子;七旬老太不知錢包遺失,誤將聯繫自己的昆明民警認作騙子;有好心爺爺看到四五歲男孩在路邊哭,便送孩子回家,卻被男孩父親誤以為是“人販子”等等。這些事件都折射出人與人之間缺乏應有的信任,社會信任危機四伏,“陌生人社會”亟待破解。
老實説,時下各種騙財、騙色、騙人的事件不少,人們的防範意識也在增強。當人人都奉行“防人之心不可無”時,有陌生人送來雨傘、雨衣,誰敢相信呢?特別是“彭宇案”“許雲鶴案”“吳俊東案”等被報道後,人們越發謹慎小心,因為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萬一自己助人為樂卻反受欺害呢?萬一對方的熱心幫助是趁火打劫呢?
“好心送雨傘被拒”,讓筆者想起了“托馬斯定理”,如果人們把某個情境定義為真實的,並按這一情境去行動,那麼其結果必將是真實的。而今原本是“熟人社會”,卻被誤認為是“陌生人社會”,人們怎麼敢收陌生人送來的雨傘、雨衣?殊不知,美國知名學者弗裏德曼描述“陌生人社會”時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護我們,如警察”。看來,即使是處在陌生人社會,也並不等於人性冷漠。
“好心送雨傘被拒”一事告訴我們,面對陌生人,我們在提防的同時,不妨多試探性地證實,多往好的方面想一想,多給對方一點信任與愛心,以免冤枉“熱心腸”。“陌生人社會”增加了人與人的交往成本,需要重構社會信任。有關部門理應建立健全誠信教育機制,經常性開展誠信宣傳教育,讓誠信宣傳教育進社區、進小區、進課堂,使“有信者榮,無信者憂,失信者恥”。如此,我們這個社會才會少一些陌生人,多一些熟人;少一些冰冷,多一些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