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某、王某某詐騙一案。該案由新城區人民法院院長姚建軍擔任審判長,並當庭予以宣判。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通報了案件詳情。
▲ 審理現場
審判席 ▲
經審理查明
2018年11月5日
被告人吳某等人註冊成立了西安和平圓建築管理有限公司,租用本市新城區東新街某大廈7樓西廳為辦公場所,吳某擔任董事長負責公司總體事務,王某某冒充國家發改委退休領導,擔任公司接待處處長。公司成立後,吳某自稱是“大日如來”“三界主人”“孫中山轉世”,並虛構“解凍民族資產”“聯合國搬遷項目”“河西走廊九億畝土地開發項目”“興農富農強農項目”“普渡大運河項目”“全民免費醫療項目”“全民免費教育項目”“萬慧中心項目”“反重力系統飛行器項目”“消防建設項目”等大型工程項目,騙取公司員工張某等人信任後,以公司資金經營、“借水還油”等名義騙取被害人張某、鄧某某等10餘人,共計人民幣788836元。其中,被告人王某某以上述理由,鼓動被害人鄧某某、張某、柴某向公司出資,涉案數額9萬元。上述款項,部分用於繳納房租、水電費及購買辦公用品等公司經營,剩餘贓款被吳某揮霍。
被告
本院認為
被告人吳某、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大型項目,並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騙取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據此,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瀟湘晨報綜合報道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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