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在8月22日報道,加州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命令特朗普向斯托米-丹尼爾斯支付44100美元(約30萬人民幣),以報銷他們之間法律戰的律師費。
法官的命令是週一發佈的,在週五由克利福德的律師在網上發佈。
克利福德是一名成人電影女演員,她説自己在2006年至2007年期間與特朗普發生了婚外情,她與特朗普的前律師邁克爾-科恩簽署了一份價值13萬美元(約90萬人民幣)的保密協議,科恩代表一家空殼公司和一個叫“大衞-丹尼森”,克利福德辯稱這是特朗普的化名。
特朗普否認發生了婚外情。
邁克爾-科恩是特朗普組織的副總裁,也是特朗普的私人律師,經常被媒體稱為特朗普的“掮客”。2018年。他因違反競選財務法、税務欺詐和銀行欺詐等被判3年監禁。
克利福德在2018年起訴特朗普,要求解除保密協議。後來,特朗普和她的法律團隊在庭外同意不起訴,也就是執行保密協議。克利福德的訴訟被駁回,她的索賠被裁定為沒有意義,因為保密協議已被裁定為“不可執行”,也就是失去了保密的效果。
週一的決定,是對克利福德補償了相關的律師費。
在本週的裁決中,法官羅伯特-布羅德貝爾特三世裁定克利福德有權獲得律師費,認定她是加州法律下的“勝訴方”,儘管該案已被駁回。
布羅德貝爾特還駁回了特朗普律師的論點,即特朗普總統不需要承擔費用,因為他沒有簽署保密協議。
布羅德貝爾特在裁決中寫道,由於特朗普已經償還了科恩支付給克利福德的13萬美元,而且特朗普法律團隊早些時候曾認為,根據《保密協議》,克利福德對總統提起的誹謗訴訟應該由仲裁員處理,因此特朗普實際上是協議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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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帆子
責編: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