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秦淮河堤違建餐廳昨夜進行拆除,當地紀委監委介入

由 郎文芬 發佈於 綜合

連日來,受長江大流量來水和強降雨影響,秦淮河水位居高不下,南京市一度啓動防汛一級應急響應。而就在江寧區楊家圩市民公園旁的秦淮河大堤上,卻有幾家無規劃審批手續的違建餐廳仍在營業。圖為7月25日仍在營業的餐廳。任夢巖 攝

7月26日夜,南京市相關部門組織對違建的門窗、裝修設施、磚砌牆體等進行拆除。為避免可能對秦淮河大堤造成沉降、位移等影響,建築的混凝土框架暫時保留。圖為拆除現場。劉建雄 攝

今年入汛以來,受長江大流量來水和強降雨影響,長江下游南京段持續超出警戒水位,秦淮河水位超高,當地一度啓動防汛一級應急響應。

如此嚴峻的防汛形勢之下,有羣眾反映秦淮河楊家圩大堤內部有多家違建餐廳、酒吧仍在經營,可能對堤防造成安全隱患。

記者最新瞭解到,目前這些餐廳、酒吧等已經停業、清退,7月26日夜間,施工人員正在進行拆除。

無規劃審批手續,違建餐廳經營多年

秦淮河是長江下游右岸支流,由東向西橫貫南京主城。隨着城市的發展,秦淮河變成市區內河,難以拓寬開浚,河流域行洪能力不足,排澇不暢。

楊家圩位於南京市東南部江寧區秦淮河風光帶,羣眾反映的違建餐廳、酒吧就在楊家圩市民公園、秦淮河大堤下。

此前,有媒體報道,這些酒吧、餐廳就像是在大壩的“肚子”裏營業。還有經營者透露,壩體內經常滲水。

記者調查發現,2011年開始,為了打造東山副城核心區,改善楊家圩片區環境面貌,南京江寧城市建設集團實施了楊家圩片區景觀綠化工程。但該工程僅辦理了立項,而未辦理規劃、國土、水利等相關部門的審批手續。2012年,江寧城建集團又對原4.5米寬的堤防進行拓寬,在原堤防堤腳處用混凝土澆築防滲牆,並依靠防滲牆建了5間總面積約450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

由於楊家圩市民公園內沒有商業配套設施,2013年,江寧城建集團保留了1間(約1000平方米)作為巡堤管理用房,對其餘4間(約3500平方米)進行招租從事餐飲經營,並相繼與5位業主簽訂了租賃協議。5位業主分別享受2至4年不等的免租期,期滿後根據協議約定繳納租金。

江寧城建集團原計劃將上述房屋作為景觀綠化工程的配套用房補辦相關手續,後因該建築位於河道管理範圍,無法辦理土地及規劃手續,形成違規建築事實,江寧城建集團遂於2018年5月啓動商户清退工作。個別經營户在清退過程中提出賠償訴求,一些不合理訴求未能得到滿足。

記者查閲資料發現,早在2014年,南京本地媒體就報道過江寧城建集團無相關審批手續建房並出租經營的情況。而江寧城建集團承諾將“責令施工隊暫停施工,等相關手續完善以後再重新開工”,但實際沒有認真整改。

水利部派人核實,當地紀委監委介入調查

7月25日,水利部分管部領導對媒體相關報道做出批示,要求相關司局迅速組織查明情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及時回應媒體和社會關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水利部紀檢監察組與河湖管理司進行聯繫,提出相關意見建議。河湖管理司立即派人趕赴南京調查核實有關情況。

媒體報道引發社會關注後,江寧區委、區政府責成相關部門核實媒體反映情況;責成江寧城建集團依照相關法規和防汛安全工作要求,立即着手進行商户協商清退和相關建築拆除,並組織專家論證,制定整改方案。

7月26日下午,江寧區政府發佈情況通報稱,江寧區委、區政府對此事高度重視,立即進行調查處理。將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防汛安全工作要求,對相關違規建築實施拆除。

同時,江寧區紀委監委已介入調查,對於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嚴格依規依紀依法作出處理。

當天晚上,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工作人員從北京趕到楊家圩現場,開始對涉事建築是否使大堤存在安全隱患等情況進行核查。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過初步判斷,現場5處房屋涉及佔壓秦淮河堤防,但仍需查閲相關資料、圖紙,進一步勘測後才能得出最終結論。

當天深夜,現場下着雨,施工人員正在連夜拆除這些違建的門窗、裝修設施、磚砌牆體等。為避免可能對秦淮河大堤造成沉降、位移等影響,建築的混凝土框架暫時保留,待專業人員評估論證後再予以處置。

有關地方和部門將進一步查清項目立項審批、建設、運行管理等情況,對違法違規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將嚴肅問責。

河湖管理、堤防保護有法可依,也要有法必依

在當前防汛形勢十分嚴峻的情況下,輿論關注秦淮河大堤建餐廳一事,反映出公眾對防洪減災、堤防設施安全保障的重視和強烈需求。

保護江河湖泊,守好防汛設施,事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羣眾幸福生活。黨中央高度重視河湖保護工作,部署推動河長制湖長制重大改革。2016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嚴禁以各種名義侵佔河道、圍墾湖泊、非法採砂,對岸線亂佔濫用、多佔少用、佔而不用等突出問題開展清理整治,恢復河湖水域岸線生態功能。

事實上,我國還有多部法律法規對河道、湖泊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22條規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範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在堤防和護堤地,禁止建房、放牧、開渠、打井、挖窖、葬墳、曬糧、存放物料、開採地下資源、進行考古發掘以及開展集市貿易活動。對於違反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機關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外,可以並處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對有關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地方法規方面,《南京市防洪堤保護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的防洪堤管理範圍是:秦淮河東山大橋至三汊河段,以南京城市總體規劃中的河道管理線(藍線)為界;東山大橋以上河段(包括句容河和溧水河),背水坡堤腳外三十米。在防洪堤管理範圍內,不得從事建房等活動。

河湖“四亂”必須清

今年7月3日,分佈在廣西北海合浦縣旺盛江水庫的26座違法圍截庫區的魚塘依法被強制拆除,清理土方量約2萬立方米,恢復水庫面積153萬畝。這是當地正在全面開展的第二輪旺盛江水系“清四亂(亂佔、亂採、亂堆、亂建)”整治。

“魚塘大部分都在庫區保護範圍內,庫容破壞嚴重,較大程度地影響了水庫的蓄水、防洪、灌溉功能,不僅影響農業生產灌溉,而且極大地妨害了水庫正常運行安全。”北海市水利工程管理站負責人介紹。

北海市紀委監委駐市水利局紀檢監察組一方面緊盯主體責任落實,靠前監督、全程監督,推進問題清單整治進度,另一方面深入鄉村拆除違法圍截庫區魚塘現場,實地督導,壓實責任,有力推動了整治工作抓緊抓實。

河湖“清四亂”,是2018年7月水利部在全國部署開展的專項行動,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明確了清什麼、如何清的整治標準。

專項行動要求,對於圍墾河湖的,有計劃地退田還河還湖,拆除違法建設的土堤、矮圍和建築物;對於非法採砂,始終保持高壓嚴打;對於亂堆亂放的,建立清單,逐個點位進行清理;對於違法違規涉河建設項目,逐項論證是否影響防洪、是否符合岸線管控要求,明確整改要求,涉及自然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的項目,要依法依規清理整治。

貫徹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部署,2019年,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牽頭抓總,水利部牽頭,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等六部門參加,堅決糾正河湖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突出問題,重點關注羣眾反映強烈、侵害羣眾利益以及整治不力、弄虛作假等問題。“清四亂”專項行動中,規模以上河湖(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台賬內的2108個“四亂”問題納入專項整治。

“法莉蘭童話王國”曾是河南某旅遊開發公司未經任何審批佔用鄭州黃河南岸灘地400餘畝,違規建設的遊樂園,威脅行洪安全,破壞灘區生態系統。

建設過程中,河務、國土等部門多次作出行政處罰,但執行困難重重,一直整而未治。在河湖“四亂”問題專項整治中,“法莉蘭童話王國”被列為重點對象,通過多部門聯動、紀委監委督促落實等手段,依法依規得以拆除解決,恢復了灘區原貌。

在推進河湖“四亂”專項整治工作中,水利部組織河湖保護中心、流域管理機構對重點區域、重要河段開展了多輪專項督查、不定期重點督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水利部紀檢監察組對地方糾正河湖“四亂”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專門開展監督檢查。

針對專項整治中不履職、不作為、慢作為、虛假作為等現象,各地紀檢監察機關與相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行職責,不斷強化監督。

琴江一級支流周江河穿鎮而過,7間新房正在動工,地基打在河道上,直接威脅行洪安全……2019年11月6日,廣東省紀委監委曝光了五華縣周江鎮佔用河道違建亂象視頻後,五華縣委立即組織開展拆除工作,並對6名相關人員採取停職調查處理。該縣紀委監委成立專項調查組,徹查背後的關係網、利益鏈問題和失職瀆職行為。

截至2019年底,全國共清理整治河湖“四亂”問題13.7萬個,“清四亂”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通過清理整治,不但河湖面貌明顯改善、河湖水質逐步向好,同時,被佔用的水域、灘地逐步還河還湖,河道行洪通道更加暢通,湖泊蓄洪空間逐步擴大,防災減災能力大幅提高。

久久為功建設美麗河湖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要繼續加大暗訪督查力度,攻堅克難,確保台賬內剩餘“四亂”問題按要求清理整治到位,整改一處、複核一處、銷號一處,使整治成效經得起社會監督和人民檢驗。河湖“清四亂”要形成常態化規範化,在繼續做好大江大河清理整治的同時,向規模以下河湖延伸,覆蓋中小河流、農村河湖。

“中小河流防洪標準較低,堤防的質量較差,所以每年都是防汛的薄弱環節。”水利部水旱災害防禦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提醒地方加強中小河流巡查,及時發現險情、及時搶護的同時,將通過河長制、河湖“清四亂”等工作的推進,加大對中小河流治理力度。

河湖保護非一日之功。還要推進建立長效機制,加快河湖管理範圍劃定、河湖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等基礎工作,規範涉河建設項目許可,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堅決防止“四亂”反彈。

久久為功,建設美麗河湖、幸福河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