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民法典在全社會“落地生根”

  今年5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7月3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了民法典及其實施有關情況吹風會,多位民法專家解讀了相關內容,並就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作了回應。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表示,民法典是我國新時代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這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這部總共1260條的法典,包括總則編和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6個分編,共80多章。張文顯介紹,民法總則規定了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和一般權利,確立了民事主體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定,它對於其他各個分編具有綱舉目張的統領性作用。所以總則編和6個分編是融貫一體的。

  “保障私權像一條主線,貫穿在整個現在民法典的七編裏面。”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委員王利明表示,之所以規定獨立的人格權編,不僅是全面強化對人格權的保護,維護人格尊嚴,回應新時代羣眾對人格尊嚴的強烈需求,而且還重點回應了互聯網高科技時代對人格權保護的需要,強化對隱私、個人信息的保護。

  民法典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孫憲忠表示,具體以後交費怎樣安排,還需要國務院通過行政法規作一個具體規定。但是,有個法律的原則,就是自動續期。

  孫憲忠介紹,民法典物權編對民眾創造財富所有權的保護作了豐富的規定。強調對所有權的保護,實際上就是強調人民羣眾的基本權利。

  同時,為了強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民法典增加了知識產權侵權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完善了網絡侵權責任的規制。

  “此前,當出現嚴重侵害知識產權的情況,有時只是不疼不癢地罰一點錢了事,不能及時有效地遏制、制止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王利明指出,新增懲罰性賠償是侵權責任編的一個重要亮點,這將有效解決知識產權侵權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等問題,進而將有關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統一起來。

  民法典將“樹立優良家風”作為處理夫妻關係和家庭關係的基本原則,進一步嚴格規範了結婚、離婚程序,對於婚姻無效、損害賠償等問題作出了規定,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認定規則也作出了更為詳細的規定,強化了對婚姻弱勢一方和未成年子女的保護。

  此外,民法典還針對疫情防控這類突發公共事件所涉及到的物品徵收徵用、訂貨合同的履行、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執法和業主配合執法等制度作出了規定,體現了我國社會治理的法治化和現代化能力。

  民法典從公佈到實施,有7個月準備期。據瞭解,在此期間,完善同民法典相關聯、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制度,促進行政執法與民法典的有機對接,制定司法解釋統一民法典適用標準等方面的工作已經提上日程,相關部門正緊鑼密鼓地展開。

  據張文顯介紹,在民法典的實施過程中,中國法學會將發揮理論優勢、人才優勢,加強對中國特色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論研究、話語體系研究,紮實做好民法典實施準備期的各項工作,確保民法典落地生根。(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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