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借車該不該幫?新買的蘭博基尼被撞面目全非,結果朋友沒事
導讀
生活中,如果有朋友借車該不該幫?幫,怕愛車發生點磕碰影響了交情;不幫,怕朋友説你小氣摳門又要影響交情。近日,浙江一蘭博基尼車主就遭遇了這樣一件令人頭疼的事:花120多萬買的新車還不來得及上牌,就被借車的朋友撞了個面目全非,車損估價超過了60多萬!這下車主就算再有錢腸子也悔青了。
近日,在甬莞高速發生一起車禍,林某駕駛一輛蘭博基尼在台州前往温州遊玩的路上,由於雨天路滑,再加上下坡轉彎,車子打滑了兩圈後一頭撞向高速護欄。車身受損非常嚴重,尤其是車頭部位被撞得面目全非,車損估價要超60多萬!
根據《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以下四點車主需擔責!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車輛存在缺陷或故障還將車輛借出,且該故障或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車人飲酒、吸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影響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還將車輛借出的。
(3)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車人沒有駕駛證或者未取得相應車輛的駕駛資格,還將車輛借出的。
(4)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今日話題:你願意借車給別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