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有償出租社交賬號,被封號也不冤

由 甫全勝 發佈於 綜合

自2019年加大對詐騙、黃賭毒等“網絡黑產”問題的打擊力度以來,大量消費者投訴反映其QQ/微信賬號被封停,而自己對違規行為毫不知情。2020年至今,騰訊方面收到因租借微信賬號產生的賬號封號申訴量已超1萬例。深圳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保護好自己QQ/微信賬號密碼,合規使用,尤其是租借QQ/微信賬號的行為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萬勿嘗試。

收“租”一時爽,被封兩眼淚。很多網友在QQ/微信賬號被封停後,非常委屈地向運營商申訴,其實,他們早就應該明白,在對外有償出租社交賬號時,就已經種下了賬號被封停的因,埋下了重重隱患。

通常而言,一個單位或個人完全可以自己註冊、使用社交賬號用於合法、正當的活動,沒必要花錢去大量租借別人的賬號。單從情理角度看,有償租借賬號就不太正常,就暗含着不確定的風險,就值得警惕。

而揆諸現實,被租借的社交賬號很多都陷入“黃賭毒假騙”的泥淖中。由於有關部門以及運營商加大了對QQ、微信等社交賬號的安全管控力度,從事販賣、輔助註冊、解封等業務的“惡意號商”遭受重創,賬號資源被大大壓縮,不良賬號的生存能力、復活能力明顯下降,“惡意號商”或其他不法者就盯上了一些“有閒網友”的社交賬號,用每日幾元、幾十元甚至數百元的租金誘惑網友出租賬號,獲得賬號的使用權,利用租來的賬號發佈騷擾廣告,散播黃賭毒信息,甚至從事詐騙等犯罪行為。

天上不會掉餡餅,地上的餡餅很可能是陷阱。有償出租社交賬號是典型的“貪小利吃大虧”。出租人看似“賺”了點租金,但租出去的賬號不但容易泄露出租人的個人隱私,而且容易給出租人及其親朋好友的資金埋下安全隱患。

再者,出租社交賬號所關聯的一些違法行為,會給出租人帶來種種法律責任。社交賬號關聯個人的身份信息、隱私信息、信用、行為效力,具有較強的人身專屬性質。根據QQ、微信等社交賬號的註冊協議或管理規則,一般而言,社交賬號應由註冊人本人管理使用,承擔相對應的責任。網友將社交賬號有償出租,是一種違約或違規行為。可以説,有償出租社交賬號很可能偷雞不成蝕把米。

網友們一定要認清有償出租社交賬號的危害和風險,算好安全賬,摒棄貪小利的僥倖心理,自覺抵制“租號”誘惑,遠離甚至舉報“租號”商家。而鑑於今年以來運營商封停的租借賬號數量較大,運營商以及有關監管部門還有必要針對租借社交賬號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完善賬號註冊管理規則,封堵漏洞,加強對網友的警示教育,並從技術、徵信、機制等方面加強對租借賬號行為的反制。

針對有償租借賬號行為,網友多一點理性,運營商和有關監管部門在監管上多一分力度,網絡不法行為就少一處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