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小偷遭脱衣圍毆
2015年7月16日,湖南邵陽一名女子夥同另一男性嫌疑人來到一家商店,在趙某轉身拿貨時,他們便趁機將趙某放在店鋪搖籃裏的錢包偷走,隨即女子被當街脱衣毆打。
小偷想要不勞而獲,偷取他人的錢財,嚴重威脅了他人的利益,因而大家對於小偷簡直是深惡痛疾,小偷如同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更有些人恨不得殺之而後快。
2015年7月16日,湖南邵陽一名女子夥同另一男性嫌疑人來到邵東縣,謊稱説要買線。但是他們想盡招數支開店主趙某,就在趙某轉身拿貨時,他們便趁機將趙某放在店鋪搖籃裏的有着一萬多元現金以及兩部手機的錢包偷走。趙某及時發現後立即和周圍的羣眾一起將女子抓獲,該女子被市民當街脱衣圍毆,她的同夥,另一男性嫌疑人則已騎摩托車逃之夭夭了。
其實這樣當街毆打被抓小偷的案例並不少見,對於被抓獲的小偷,大多數人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一頓痛打再説。通常處理小偷的方式也都十分殘暴,比較常見的有暴打、捆綁、遊街、掛牌、示眾、跪地、脱衣等等,因為在大家的眼裏,小偷偷取他人物品,這種懲罰的方式屬於他們自咎自取、合情合理,認為這樣做可以防止小偷再犯,再去行竊禍害他人。
似乎大家都對小偷有着不共戴天之仇,所以在處理小偷的過程很是偏激,而造成小偷的悲劇也是屢見不鮮,很多小偷被打死打殘,打人者也要為他們的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還有些小偷出於求生的慾望,被逼急了,直接跳樓、跳湖逃跑,釀成了不少的悲劇。
但是我們可以看到的是,許多市民選擇採取“以牙還牙,以暴制暴”的做法往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根源,還是有很多小偷他們被打了之後被刑事拘留了一段時間後釋放出來還是會重從法犯,而且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説,小偷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在法律沒有判決之前,小偷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小偷違法犯法,理當接受法律的懲罰,而不是個人、眾人的私自處理,完全凌駕於法律之上,屬於典型的有理變成違法,一旦法律追究起來,反而要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打小偷犯不犯法,記者諮詢了相關的律師,如果是在小偷正在行兇的過程中,為了阻止鄰居被刺傷而做出的行為的話,就屬於正當防衞,不會觸犯法律。 但是如果是在小偷的危險動作或危害行為已經結束後,而做出的行為則屬於事後防衞,可能造成防衞過當。如果後果很嚴重則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對於小偷,大家發現了之後應及時遣送到派出所,而相關部門應當要加以教育,對於已經悔過自新的小偷,社會應當重新接納,切不可帶着有色眼鏡加以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