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分32秒!母子突遇車禍 熱心市民秒變“救護車”司機
“上來,上來,快上車!”
“快上車,我送你們去醫院!”
“乖,寶寶,不哭!不哭!”
.....
一聲高過一聲的聲嘶力竭的呼喊和嬰兒啼哭響徹整個街道,打破了午後街道的寧靜。
8月13日下午3點50分左右,在宿遷市宿豫區京東大道和宿穿線交叉路口發生驚險一幕:一輛貨車在右轉彎時與一輛正在行駛的電動車相撞,電動車側翻,20多歲的女車主和幾個月大的嬰兒被撞倒在地。
危急時刻,一輛轎車正好行經此處,車主張先生第一時間停車,與貨車司機一道展開施救,據張先生説,當他跑到貨車前時受傷母子已經被扶起,但嬰兒臉部出血嚴重,嚎哭不已,具體傷情不明。“上我車,上我車,我給送過去,叫救護車要多長時間啊!”張先生焦急地喊道,並當機立斷將受傷母子送往最近的宿遷市中醫院。
一路飛馳,張先生不顧違章,僅僅用了6分32秒的時間,就將傷者送到了醫院,事後,張先生回想起當時的情景,仍然心有餘悸。張先生説:”我當時正開着車,看到那一幕,渾身都顫了一下,想都沒想,就下車衝了過去,看到嬰兒出血就很着急,他們準備打電話叫救護車,我覺得來不及,就讓上我車了,也顧不得紅燈和實線,一路加速,把他們母子送去了附近的醫院。”
“雖然因此違了章,可能面臨被扣分、吊銷駕駛執照,但是一想到救了人,我就覺得很值。”危急時刻,張先生毫不猶豫,挺身而出,下車救人,他見義勇為的高尚品德,既傳遞了社會正能量,也彰顯了宿遷市民的良好形象展現出這座文明城市的温暖力量!
記者就此事專門諮詢了宿遷交警支隊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救人本身是一件傳遞社會正能量的事,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救人違章情況屬實,可將醫院及當事人的相關證明提交到交警部門,經證實後,將撤銷該過程中的違章處罰。(記者 葉夢薇 張校銘 盛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