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醫保基金覆蓋面和總支出在不斷增加,但騙保案件也時有發生。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羣眾的“看病錢”、“救命錢”,針對這羣騙人“救命錢”的人,國辦近日發文指出,嚴懲重罰欺詐騙保的單位和個人,對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7月9日印發《關於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0號)》(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將進一步強化醫保部門對於醫保基金的監管責任,完善公立點醫藥機構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監督約束機制,加強對其履行政治責任、基金監管責任的監督考核與執紀問責,築牢監管底線。
《意見》進一步加大了對於欺詐騙保的懲處力度。《意見》提出:嚴懲重罰欺詐騙保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欺詐騙保行為的立法解釋,對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公開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總支出分別為23334.87億元、19945.73億元,在醫保基金覆蓋面和總支出不斷增加的同時,騙保案件也時有發生。
《2019年醫療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快報》顯示:2019年,各級醫保部門共現場檢查定點醫藥機構81.5萬家,查處違法違規違約醫藥機構26.4萬家,其中解除醫保協議6730家、行政處罰6638家、移交司法機關357家;各地共處理違法違規參保人員3.31萬人,暫停結算6595人、移交司法機關1183人;全年共追回資金115.56億元。
《意見》指出,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羣眾的“看病錢”、“救命錢”,但是,受監管制度體系不健全、激勵約束機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約,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基金監管形勢較為嚴峻。
為進一步加強騙保懲處力度,將綜合運用司法、行政、協議等手段,嚴懲重罰欺詐騙保的單位和個人。嚴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欺詐騙保行為的立法解釋,對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醫療保障部門依法依規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積極發揮部門聯動處罰作用,對經醫療保障部門查實、欺詐騙保情節特別嚴重的定點醫藥機構,衞生健康、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法作出停業整頓、吊銷執業(經營)資格、從業限制等處罰,提升懲處威懾力。對欺詐騙保情節嚴重的定點醫藥機構和個人,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同時,《意見》對於舉報騙保行為也明確予以了支持。《意見》提出,統籌地區及以上醫療保障和財政部門應當建立並不斷完善醫療保障違法違規違約行為舉報獎勵制度,依照相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規範受理、檢查、處理、反饋等工作流程和機制,加強隱私保護,切實保障舉報人信息安全。完善舉報獎勵標準,及時兑現獎勵資金,促進羣眾和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監督。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