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你以為你是老好人?其實你是討好型人格,看看你是不是這樣的人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綜合

“孔融讓梨”和“贈人玫瑰,手留餘香”是我們從小就聽過的故事,父母經常這樣教育孩子要懂得分享,助人為樂。但是家長們在教導孩子謙讓,友善的同時往往忽視了建立原則。家長要讓孩子明白什麼情況下可以滿足別人的願望,什麼情況下要堅守自己的界限。

如果孩子童年時期一味地忍讓,壓抑自己的真實想法去迎合他人,不懂得拒絕!當這種行為久而久之成為一種習慣,那麼他長大後就會成為“老好人”。心理學上,“老好人”又被稱為迎合型人格障礙,是一種含有強烈的自我犧牲成分,從而導致人際關係中的種種衝突,同時自己也深感痛苦的障礙。

那麼,家長們應該如何幫助孩子學會説“不”呢?

幼兒期:培養孩子的自我意識

3歲前的孩子處於社交冷漠期。父母不應該強迫孩子必須和其他的小朋友玩或者分享。否則,孩子的安全感就會受到影響。在這期間,可以讓孩子獨處,專注於培養自我意識。與孩子有關的任何東西,都要先問問他的意見,比如今天想穿哪雙鞋。兩個玩具中更想要哪一個;只有讓孩子從小自己做決定,孩子才能成為一個有主見的人,在遇到任何事情時都可以泰然自若地説“不”。

學前時代:維護物權意識、快樂分享

3歲以後,孩子開始渴望與同伴交往。與此同時他們的情緒理解能力也有所提高。父母可以引導孩子建立分享意識。首先,父母應該明確分享的含義,並且分享應該在不損害自己利益、他人利益和原則的情況下進行。分享應該是一種讓雙方都感到幸福快樂的美德。不要以武力、威脅、道德綁架等方式強迫孩子分享。

屬於孩子的物品,父母應徵得孩子同意的前提下讓其與其他孩子一起分享玩耍;當孩子對別人的物品感興趣時,應該引導孩子去和別人交換他們喜歡的物品。當在公共場所玩耍時,鼓勵孩子和其他孩子一起分享玩具,每個人都排隊輪流玩。在這一階段,有必要維持好孩子的物權意識,尊重孩子拒絕分享的決定,同時幫助他們通過分享獲得快樂。

學齡:擁有良好的技能,拒絕和尊重不會衝突。

入學後,隨着社交圈子的擴大,父母需要教導孩子在法律和道德的範圍內幫助他人,不損害自己和他人的利益。讓孩子意識到拒絕同伴的不當的請求是維持友誼的正當行為。同時,教孩子一些拒絕的小技巧:當對方的要求不合理時,你可以先表示同情,然後表明你拒絕的立場,並給出理由,例如:“因為我不想違反規定”和“老師不會讓我們這樣做”.然後,你可以提出替代方案或改變話題。這種委婉的拒絕是禮貌而不失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