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打着“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大學生的事件屢屢發生,借網絡平台、電子商務等名義演變的新型傳銷讓人防不勝防,受害羣體也在逐漸增多。日前,國家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社部等多部門聯合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傳銷專項整治行動,卻讓極個別直銷公司因此無辜“躺槍”。對於不瞭解直銷行業的人而言,獲得了直銷牌照的公司即為合法直企,但直銷公司獲牌就一定合法嗎?
就好比“康師傅”遇到了“康帥傅”,不瞭解直銷的人將直銷與傳銷混為一談,因傳銷蒙受損失的人一竿子將直銷打死。雖然直銷、傳銷一字之差,難免讓人傻傻分不清,但無論傳銷套路如何改變,其本質都是欺騙大眾、謀取暴利,而直銷行業不但有《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的約束,直銷公司還持有合法的准入資格——直銷經營許可證,並且直銷商也有公司核准的直銷員證,總之,無論是直銷公司還是直銷從業者都具備了合法的資質,而區分一家公司是傳銷還是直銷,有無直銷牌照是關鍵。
或許有人會提出這樣的質疑“那些打着直銷旗號從事傳銷活動的直銷公司是否合法呢?”面對這樣的質疑,首先我們必須明確三點:
1
從事傳銷活動的並非直銷公司
假冒天獅、假冒安利、假冒完美等新聞不絕於耳,不法分子利用直銷品牌的市場影響力,吸納資金、發展下線,不僅嚴重危害了社會大眾的利益,更讓合法直銷公司背了黑鍋。因此大眾在辨別一家公司是否為直銷品牌時,一定要認真查看各項合法證書及直銷經營許可證。
2
直銷公司經營不涉傳銷是底線
直銷無店鋪、低成本、高回報的經營模式,註定會吸引眾多參與者,正因如此才會讓非法組織利用直銷銷售隊伍從事傳銷活動,因此無論是直銷公司還是直銷商,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認識,把不涉傳,作為直銷經營行為的底線。
3
違法必究,違規操作必有懲罰
2015年國家工商總局公佈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涉傳企業或被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也就是説直銷企業如有違法違規操作,必定會受到嚴厲懲處,因此直銷企業自查自律、社會公眾監督舉報都將有利於直銷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2017-08-04)
應屆畢業生們初入社會,開始自己的 求職 之路,可能對於檔案處理、工資形式以及工齡計算等方面的問題都不是很熟悉。小編今天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工齡如何計算的,還有什麼是工齡工資 。
工齡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的 ?
自1995年國家實行繳費制度之後就取消了工齡,而用繳費年限替代了工齡,所以,所謂工齡應該就是從你繳納養老保險的時間開始算起的。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國家實行繳費之前,職工已經工作很多年的按照規定,是要視同繳費年限的。我們還應該瞭解工齡的分類: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不知道同學們有沒有聽説過 買斷工齡 這個詞,買斷工齡是什麼意思呢?買斷工齡是改革開放初期我國一些國有企業在改革過程中安置富餘人員的一種辦法,即參照員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工作崗位等,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企業與員工雙方協商,報有關部門批准,由企業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貨幣,從而解除企業和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通俗地講,就是企業讓那些幾乎幹了一輩子的員工拿點“遣散費”走人。實際上,“買斷工齡”一詞在國家規範的文件中從來未出現過,充其量是一種企業支付高額經濟補償,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如今這種行為是國家政策法規明令禁止的,如果仍有企業在通過“買斷工齡”的形式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員工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行政主管部門也應當依法對企業進行制止和制裁。
工齡工資 ,又稱年功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工齡是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員工工齡工資計算公式如下: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50元整;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50元整;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四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80元整。以此類推,之後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30元整。累計十年封頂;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並重新計算工齡;員工辭職後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試用期間不計算工齡。
看過以上的內容後,大家就知道工齡如何計算還及工齡的用處不大,希望大家都能找到理想的工作。
(2017-09-10)
端午旅遊完從B市回A市,提前一天發佈了滴滴順風信息,過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才有人接單。索性瞄了一眼司機頭像,頭像第一感覺:紋身、肌肉男。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關上手機。
第二天高鐵到B市,下車後打電話給司機約到麥當勞見面。説實話他聲音很好聽。。。啊哈哈哈
我在麥當勞門口四周望了一眼沒有看到類似照片裏面的人,然後打電話給他我説我穿長裙拿了個粉色揹包,他走過來了,戴了一個黑框眼鏡,身高目測大概一米八,面目清秀透露着帥氣,手臂有紋身,年齡和我差不多吧(我27,恩對!27!!單身!!女!)恩,沒錯,就是他了。要不是看到紋身我壓根沒覺得他和照片是同一個人,本人好看太多。。。
他給我提包,上車後,我習慣性坐後排。然後他給我調了下椅子。車裏車外都挺乾淨的,加分~~坐後排能看到他側臉,真的,我發誓,賊帥了,能讓我心跳加速的那種,想立馬找他加個微信什麼的。但是我當時tm真的一句話都沒説的出。他也很安靜的開車,就問了我一句,空調冷嗎,冷的話告訴我,或者還有什麼其他的都告訴我。當時還想着,挺貼心的一個boy。其實,一路上我都想着怎麼和他説話,想着他怎麼不和我説話,路程大概是180公里,正常不堵車就2個小時到了,當時端午過節,B市裏還是有點小堵的。
半天,我就問了一句車上有水嗎,他説剛路過沒找到店,等會經過服務站給我買。我當時真的好怕時間過得太快。第一次那麼喜歡坐車。。。希望慢點到。。。雖然我們就在那麼一個小小的空間裏,不説話,但是那種感覺挺好的。
(後面進展迅速噢,要是沒人看就懶得更了)
(2017-06-14)
活久見,在中國地大物博人多事也多隻要不死每天都能看到讓人哭笑不得的新聞,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北京青年報 》9月14號的一條新聞,新聞講述在北京一姓呂男士,遛狗經過某學校籃球場這時看到一個吊墜,因為擔心自己的愛狗會誤食,所以隨手就拿到垃圾桶扔掉了。
就這麼隨手一扔完了,攤上大事情了!
失主宋先生回去找的時候得知了呂先生撿到了玉墜(當時並不知道他丟垃圾桶了),就立馬要求呂先生歸還,大家想想這個都丟掉的東西怎麼還?呂先生只好一口否認,説並沒有撿到這個玉墜,因為玉墜對宋先生有非凡的一樣,一怒之下報警,在派出所處理未果的情況下,就把呂先生告上了法庭並要求賠償10000元,呂先生肯定不幹了,現在事件還在協商處理中。
雖然説呂先生處理的方法也不恰當,但是撿到東西我丟掉難道還犯法嗎?小編突然想到了一條致富的點子。哈哈哈以後小編多買點小石頭到處丟丟。開個小玩笑,各位看官你們覺得呂先生應該承擔責任賠款嗎?歡迎討論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葉輕舟”:哦,請拿出證據證明是我撿到了。什麼?你有監控視頻?哦,可我彎腰撿的是煙頭啊,所以扔垃圾箱裏了。什麼?視頻裏明顯是撿到了玉石?哦,請證明我撿到的是你丟的那塊玉。
網友“林海華”:現在的法律真奇葩
(2017-09-14)
今日武漢一91歲的老奶奶從自家十樓陽台將五萬元現金撒到樓下,據老人子女説,老奶奶患有老年痴呆症。事後只有部分現金找回
通過小區監控錄像看到,8月31號15點32分,從天空中飄下許多錢,剛開始幾位居民在觀看,並沒有撿錢,兩分鐘後,從其它樓棟走來一名穿紫色衣服拎着東西的中年婦女看到地上的錢後,放下行李開始撿錢,其它周邊羣眾看到有人帶頭,開始瘋狂撿錢,幾分鐘內,大家就把散落在地上的錢撿完了,隨後小區物業和民警趕到現場。
事後,物業和民警在各個樓層的陽台,雨陽棚和樹上找到部分現金,再加上居民們的歸還,共收回5000元,然而還有四萬五千元不知所蹤。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93條和刑法270條規定,只要有證據證明是失主知情的情況下就是屬於不當得利,構成侵佔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如要求分紅那就屬於道德範疇,你給也可以,不給也可以。
如果扔錢者是出於自願,那麼撿錢的人就不涉嫌法律問題。如果扔錢者是將現金不慎丟出去,而撿錢的人又拒絕交還,則可能涉嫌違法,如果是這種情況,考慮到金額不大,撿錢市民可能受到一定的治安處罰。
所謂天上下鈔票,還是不要去撿的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真正的財富需要我們用勤勞的雙手自己去獲得。
小編是再次懇求撿到錢的還給老奶奶,那是她的養老錢。
(2017-09-04)
美國總統川普的28歲幕僚希克斯(Hope Hicks)前天被任命為白宮通訊聯絡主任,正式接下華府最具影響力的職位之一。
可提供情感支持
曾是模特兒和公關的希克斯在白宮通訊聯絡前主任史卡拉穆奇8月被炒後,擔任代理主任,如今正式接任。她和川普家族關係密切,積極捍衞川普形象。
希克斯曾任川普長女伊凡卡的顧問,踏入政壇首份工作是擔任川普競選團隊的發言人。川普執政初期,希克斯就擔任獲川普信賴的幕僚。有白宮官員形容,年僅28歲的希克斯,能為總統提供"情感上的支持"。
希克斯11歲就開始幫Ralph Lauren拍廣告,少女時期因身材修長、面貌姣好,在Ford模特兒公司擔任模特兒。大學畢業後,進入知名公關公司工作,不久後結識伊凡卡,建立和川普家族的關係。
(2017-09-14)
小余不僅打順風車不付錢,還從司機這裏搶走300元。但臨走前,小余將司機遞上的手機還給了司機,他説:“沒有導航你開得回杭州啊?”小余隨即逃跑了,留下司機在車上一臉懵……
平時小余在杭州打工,今年4月9日傍晚,小余因為工作的地方停工,想要從杭州回老家千島湖休息幾天。但是他的工資不高,平時生活也拮据,拿不出回家的路費,他想出了一招:
叫輛順風車回家,到時候坐霸王車,不付錢好了。
於是,小余用打車軟件發佈了順風車,沒多久,就有司機接單了,並電話與小余聯繫相約地點上車。
此時,小余身上沒帶身份證和錢,錢包中只有一把水果刀。
等了一小會兒,小余就看到叫到的順風車在約定地點停着。他隨即上前與司機談好,開到鎮上是400元,要是再下到鄉,就要600元。
配圖來自網絡
兩人談好車費,就匆匆忙忙出發。兩個小時後車到千島湖鎮廣場。但此時,天色已暗,小余老家在偏遠山區,此時回去,路難走不説,小余也不想因為到家太遲,而影響父母、孩子休息。於是,小余決定在鎮上過一晚。
但小余連坐車錢都拿不出,現在回不了家,留在鎮上更需要花錢。小余就想着從司機身上弄點錢,他繼續要求司機將他送至指定地點。
晚上22時許,小余引導司機開往鎮上偏僻地帶,正準備下車的小余突然拿出一把水果刀,對着司機,要求司機將錢拿出來。
配圖來自網絡
司機嚇了一跳,趕忙從駕駛室側門箱裏拿出錢包,顫抖地手,向小余展示錢包裏僅剩的400元,並掏出200元錢給小余。
小余一手接過錢,一邊要求讓司機把剩下的錢也都給他。司機説,等下回去還要油錢和過路費的,同時又拿出100元給小余,但小余還是不滿意。
司機看着小余似乎越來越兇,但自己的確沒帶更多的現金,連卡也沒帶,剩下的值錢物,只有那部用來做生意的國產手機,
他便急忙將手機遞給小余。
小余接過手機看了眼,又把手機還給了司機。
當司機接回手機正納悶時,小余説:
“沒手機導航,你開得回杭州啊?”
隨後,小余給司機留了100元過路費和油錢,拿着300元錢逃離現場。
一時間,司機也不敢置信,但很快回過神:自己是遭遇搶劫了!
於是他趕緊撥打110報案。第二天凌晨小余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察官提醒
司機離開所在城市外出運營時應加強自身安全防範意識,本案中的小余在上車前身上沒帶身份證和錢,錢包中只有一把水果刀,只要有防範意識就能發現異常;其次租車運行平台也應加強監管,平台對使用者進行必要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登記也可以防止案件發生。
租車駕駛員在遭到搶劫時應及時報案,本案中由於司機能及時報案,公安機關通過設在街道、路口,小區的監控及時發現犯罪嫌疑人的活動軌跡,在報案後不久就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19樓網友熱評:
@
丅圉:
遇到這樣的事情只要沒生命危險就算了,別人要判好幾年,一輩子可能就毀了…
@黃藥師:確定不是黑車?順風車哪還能這麼折騰的啊…
@勇敢的心:估計用滴滴叫了順風車,雙方約定取消,線下支付。司機貪便宜了,否則上車就要求確認上車,他沒錢就沒法確認,跨城順風車不確認上車司機敢載嗎?!
@ycba:看小余心眼應該也不壞吧,那還不如向司機借點錢好,以後可以還的啊,告訴他如果不借身上有刀,但是不想做違法的事情。所以懇求司機借他300元,一般司機我想也會給的
@天地孤影:這智商就別出來丟人現眼了好嗎。。。
@財神爺駕到:國產手機説我招誰惹誰了啊…
編輯:xx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U156009438”:為什麼不直接把車打到家裏呢?這樣就可以給家人借點錢了,歸根究底還是素質和誠信問題。
(2017-05-24)
最近上映的《秦時麗人明月心》又滿足了廣大粉粉的看戲慾望,先不説戲怎麼樣,光看劇中的顏值都已經讓人感到滿滿的幸福感了~~
罷特!本來只想好好追劇的小編,卻被女二號那張嚇死人的整容臉嚇得不淡定了!
怎樣?現在沒有整容就拍不了戲了是不?看看《楚喬傳》中下巴自帶凶器的女刺客,到底這麼尖的下巴哪裏好看??
現在這個劇裏有個眼角開到鼻樑,眼眶大的眼珠子都要掉出來的女二號。看動圖自己感受下
這位努力表現自己靈動感覺得妹子,在劇中演的是熱巴的好姐妹——蓋蘭。
畫報看起來還是蠻正常,但是實際效果時,就讓人感覺十分不舒適。
和熱巴站在一起的時候,為了能被觀眾看到,這表情也真是滿滿的內容
日常也是各種瞪眼
劇中的誇張演技就不説了,看看戲外的生活照,拍張各種大眼萌妹子,感覺眼珠都能摳出來了
這麼表現着還有點像袁姍姍
這妹子叫張璇,耳熟的人應該是從“陳思誠出軌”事件中知道的。當時報道稱陳思誠在趁佟麗婭外出拍戲時,與一女子單獨相處6小時,而這個人就是張璇。
妹子剛出道時,還是清純可人的形象,基本還挺漂亮的,能勾引人出軌也不難。
但是現在,我真覺得沒以前好看!
可能是我審美老舊,我就喜歡純天然自然美顏,後天加工的如果渾然天成那我也就認了,但是這種這麼明顯的,我真替姑娘們感到惋惜
(2017-08-27)
最近,媒體報道,成都一名滴滴順風車主鍾先生,在搭載乘客的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交警認定鍾先生負全責,要賠償對方車輛維修費7萬多元。但是法院判決鍾先生承擔保險公司支付2000元交強險以外的所有賠償責任,即6.8萬餘元,滴滴公司和商業險都不賠償。
圖據網絡
鍾先生自然不服,提出了上訴。
消息一出,網友紛紛表示驚詫:保險公司不保險?滴滴只管收錢享受權利卻不承擔費用?私家車跑順風車就該承擔所有風險和損失?這樣的判決是否有問題?
帶着這些疑問,【談點看法】來談一下這件事中的焦點問題:
首先,説一下滴滴公司是否承擔責任的問題。根據《滴滴順風車合乘協議》的相關約定,車主和乘客之間的合乘是“非營利性行為”,是一種“互助性”的,雙方共同分攤費用。因車主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由車主全額向乘客支付,滴滴公司不承擔責任。
從順風車運營模式來看,車主和乘客分別在滴滴平台發佈出行意向,滴滴通過技術手段匹配信息、計算費用並向雙方提供,乘客可向車主發送請求合乘的意向,最終由車主選擇合乘對象,乘客向車主支付費用,滴滴平台抽取一定的服務費用。這樣看來,滴滴公司提供的是一種居間服務,根據合同法關於居間服務的規定,乘客和車主在合乘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糾紛的,滴滴公司不承擔責任。
不過,如果把順風車理解成車主根據滴滴平台的指派或委託接單,並完成順風車行程,那就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僱傭關係或勞務關係了,滴滴公司就需要承擔責任。
再説一下保險的問題。根據相關規定,機動車擅自改變用途,如將非營運車輛用於營運牟利,保險公司在商業險範圍內是可以免責的。所以,這裏的關鍵問題是,鍾先生跑順風車是否屬於營運?
根據報道,鍾先生是跑完滴滴快車之後,返程途中拉的順風車。法院認定保險公司對商業險免責,是基於鍾先生將車輛用於營運這一事實的,認為鍾先生跑順風車是在具有營運性質的滴滴快車訂單完成之後,返程過車中接的順風車訂單,與營運有直接聯繫,發生事故商業險不能賠償。
【談典看法】認為,判定機動車是否屬於營運狀態,應以發生交通事故時機動車的狀態為依據,如果當時機動車沒有從事營運活動,就不能認為其改變車輛用途而拒絕商業險的理賠,這樣也是公平原則的體現。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就應當理賠商業險。
綜上,如果滴滴順風車平台被認為是居間服務平台,滴滴公司就不承擔賠償責任;若順風車被認為是非營運行為,保險公司就應當賠償商業險,而不是由車主一人承擔。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有點面癱”:我就搞不明白滴滴憑啥不賠,滴滴司機的每一筆訂單都交了保險錢的
網友“N_orreweg”:坑司機的主,沒有滴滴保險公司有千張嘴也不會不賠
網友“自説自話沒用”:辣雞滴滴,不賺錢還是棄而遠之少跑了,出了類似事情只能自己買單
網友“起早寶寶”:為啥滴滴還不被關停
網友“假裝在台南”:太坑人了,滴滴抽成的時候怎麼不説不抽司機的
網友“明朗的小生活”:滴滴現在承認自己是空手套白狼了
網友“小西-世界”:司機就應該起訴滴滴,不然這輩子一個家庭都有可能因為一起事故翻不了身
網友“小西-世界”:太可惡了,看到新聞想罵人,滴滴還是人麼
網友“小飛魚__”:看完後再也不敢跑滴滴了,不然出了事故沒人買單
網友“清酒花歌”:保險公司因為司機拉客不賠有道理,滴滴不賠説不過去
(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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