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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好白啊,晃眼睛
2.護士小姐姐,請別這樣,我只是來看病的
3.妹紙這車哪裏買的
4.這真是人不如貓系列
5.這智商以後就基本告別車了
6.這種假慈善,假道德,比比皆是。真不到你們怎麼想得,發錢最終還要要過去。你惡不噁心!
7.這種情況下,你還能專心做作業?佩服
8.這種痛,沒打過籃球的人是不會懂的
9.真不知道我爸爸會把我畫成什麼樣?
10.真的猛士,敢於直面淋漓的鮮血
11.中國電影拍個這種鏡頭,一定會被有些人噴死吧
12.自己上套的牛
據法制晚報微信號7月27日消息,哪個母親能想到,自己到醫院引產下來的孩子,會被護士救活送人!得到真相後孩子生母不但討不回孩子,找當地衞生局、計生委和公安局也均碰壁。
本文圖均為 微信公眾號:法制晚報 圖
這起離奇事件經央視《焦點訪談》報道後,8人被追刑責。護士梁曉華被內蒙古赤峯市中級法院以拐騙兒童罪判刑2年。赤峯市紅山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石某等4名公安領導被判翫忽職守罪,赤峯生殖健康專科醫院鄭某等3名醫院領導被判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但均免予刑事處罰。
奇案:女子到醫院引產,男嬰被護士救活後送人
2013年4月,家在內蒙古赤峯、剛滿18歲的女孩麗麗(化名),發現自己懷孕了。因為年幼無知,直到2013年11月5日,她已經懷孕35周多後,才在哥哥的陪同下,到赤峯生殖健康專科醫院產科做引產手術。麗麗引產很順利,出院清單上還寫明有20元處理死嬰的費用。
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這個被引產的孩子,居然被救活了。
產房護士梁曉華供述稱,引產手術前,她給麗麗做了內診。根據經驗判斷,她覺得引產的孩子有活下來的可能,因為她做實習護士時見過大月份引產的孩子活產的例子。
麗麗進產房前,梁曉華給表哥温某打電話,説如果他想要個孩子,就到赤峯來,温某問她是男孩還是女孩,她説還沒生下來,不知道。温某事後交代,“我和妻子結婚多年沒有小孩,一直想抱個孩子,也和表妹提過。”
當天中午12點,梁曉華配合兩位醫生給麗麗做引產手術。麗麗引產下一個男嬰,膚色蒼白、沒有呼吸、沒有生命反射,醫生認為嬰兒已經死亡。梁曉華把孩子裝進塑料袋,放在儲藏間專門存放醫療垃圾的袋子裏。
後來,梁曉華聽見有孩子的哭聲,就把孩子從塑料袋拿出來搶救。她親自給孩子吸痰、吸氧,結紮臍帶,還給孩子喝了些葡萄糖水,在儲藏間找了一件其他產婦落下的嬰兒服給孩子穿上,放在產房的嬰兒輻射台上,孩子一會兒就睡着了。
温某得知男嬰被救活,立馬和妻子劉某乘車趕到赤峯。梁曉華稱,表哥要給她錢,她沒要。下午4點,梁曉華把表哥表嫂領到產房,將男嬰抱走。
醫院的清潔工張某證實,“醫療垃圾死嬰的處理本應護士裝在垃圾袋後通知我去取,由我在交接表上簽字。但一般都是護士替我籤。當天,梁曉華沒有通知我去取死嬰。”
過程:警方不立案孩子要不回 母親找媒體曝光
事後麗麗感慨,如果不是一位有正義感的村民報案,她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還活在世上。兩天後,赤峯市阿魯科爾沁旗公安局雙勝派出所接到羣眾舉報,稱當地居民温某家有一名來歷不明兒童。
公安局經過調查,確定了孩子的來源和生母情況,同時請赤峯市紅山區分局協助調查。引產後的第三天,麗麗接到阿魯科爾沁旗警方通知,她引產的孩子還活着,現在在阿魯科爾沁旗。
11月10日,麗麗應警方要求,和哥哥、母親一起到300多公里外的阿魯科爾沁旗公安局,配合警方做了筆錄,並做了DNA親子鑑定。
引產下來的孩子居然被拐走了,麗麗和家人去醫院討説法。但到了醫院,醫院院長堅持稱孩子不是被拐走的,而是被一名護士抱走的,送給親戚了。筆錄錄完後,警方沒再給麗麗答覆。他們去公安局問,辦案警官只透露,孩子在當地一個鎮上。
麗麗説,這時她發現警官的態度有了明顯的變化,之後再打電話發短信,警官都不回覆了。麗麗只好和家人找赤峯市衞生局、赤峯市計生委,還到赤峯生殖健康專科醫院所在的紅山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報案。麗麗説,單位之間相互推諉,公安局不予立案。
紅山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張某受指派負責協查此案,並掌握了男嬰被拐的事實情況。12月18日上午,他和法制大隊副大隊長張某某商議,決定不予立案。當日下午,張某向分管刑警大隊的副局長石某彙報,石某同意不予立案。
之後,張某安排人員製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以沒有犯罪事實呈請不予立案。19日上午,張某等人向麗麗送達不予立案決定書。
麗麗申請行政複議,張某某接待並受理。12月25日,張某某向法制大隊長劉某彙報,劉某確認不予立案。劉某向分管領導郭某彙報,郭某提議上局長辦公會討論。12月26日,紅山區分局局長梁某,紀委書記郭某,劉某、張某某參加研究,會上作出維持原不予立案決定的複議意見。
麗麗在接到複議決定後感到不能接受,投訴到央視《焦點訪談》。2014年1月6日晚,《焦點訪談》作出報道。
判決:護士被判拐騙兒童罪 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輿論開始發酵。1月8日,護士梁曉華因涉嫌拐騙兒童罪被赤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被公訴至赤峯市紅山區法院。麗麗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梁曉華賠償醫療費2萬元,交通費、律師費8萬元,精神撫慰金20萬元,撫養費、教育費80萬元,共110萬元。
法院一審認為,梁曉華身為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採取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在監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將引產存活的嬰兒送與温某撫養,使嬰兒脱離監護人的監護,這種行為侵犯了麗麗與引產嬰兒的親子關係和引產嬰兒的合法權益,已構成拐騙兒童罪。
法院以拐騙兒童罪判處梁曉華有期徒刑2年,但不承擔對麗麗的民事賠償責任,理由是這不屬於因梁曉華拐騙兒童的犯罪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
宣判後,梁曉華和麗麗均不服,分別上訴。梁曉華的上訴理由是,她的行為不構成拐騙兒童罪,請求改判無罪。
2014年10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峯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產科主任醫院院長被判失職罪
赤峯生殖健康專科醫院的三名醫院領導也被追究了刑事責任。2017年5月25日,赤峯市中級法院判決四人構成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但免予刑事處罰。
法院認為,郭某身為專科醫院產科副主任,分管產房工作;江某身為專科醫院產科主任,負責產科全面工作,對產房死嬰、死胎移交工作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高某身為專科醫院副院長兼任總務科科長,對後勤死嬰、死胎收集工作疏於管理;鄭某身為專科醫院院長,負責全院工作,未履行管理職責,致使死嬰、死胎交接管理漏洞長期存在,致梁曉華利用該管理漏洞拐騙了引產後成活的嬰兒。
梁曉華拐騙兒童事件被媒體曝光後,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損害了國有事業單位的聲譽,四人的行為都構成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
四公安領導構成翫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2014年2月14日,赤峯市紅山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張某、赤峯市紅山區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張某某、赤峯市紅山區公安分局法制大隊大隊長劉某、赤峯市紅山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石某,因涉嫌翫忽職守罪被查,公訴至敖漢旗法院。
法院一審認為,四人身為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查辦、審核案件過程中,未認真研究相關法律規定,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應當立即立案偵查的案件,草率地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在明知阿旗公安機關對麗麗的報案已先期受理的情況下,未及時進行溝通並移送相關材料,導致對案件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均未立案。
雖然不能否認四被告人都着手對麗麗的報案開展了工作,但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在接到關於拐賣兒童犯罪的報案,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而涉案四人,無論是主承辦人張某、審核人張某某、審批人石某還是複議承辦人劉某,均沒有依法作出立案決定,也沒有提出按照管轄的規定將受案材料移送阿旗公安局管轄的意見,更沒有報赤峯市公安局指定管轄,而是草率地作出和複議維持不立案的決定,是不正確地履行職責。
判決書還寫道:《焦點訪談》是強勢媒體中頗具影響力的深度報道,其報道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可以認定四被告人的翫忽職守行為與惡劣社會影響有因果關係。
四人均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所以四人的行為都已構成翫忽職守罪。考慮本案有集體決策行為,責任比較分散,四人也不是決策者,犯罪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法院判四人均犯翫忽職守罪,但免予刑事處罰。
四被告人均不服,分別上訴。
張某、張某某認為,法院對《焦點訪談》內容沒有進行事實審查,他們僅僅是案件承辦人,對案件立案與否,沒有決定權,因此不構成翫忽職守罪。
劉某認為這是一起“新聞媒體綁架法律”的案件,一審是在根據失實的新聞媒體報道進行判決,自己辦理複議過程中認真審查、請示彙報、執行,不存在翫忽職守。
石某認為自己履行了職責,是間接責任人員。
2017年5月25日,赤峯市中級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原題為《年輕女子意外懷孕做引產手術 三天後卻接到警方通知説孩子還活着……並且還被拐賣了??更想不到的是……》)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愛自行車的魚”:為了錢,也是夠了……
網友“行萬里路成了郵差”:社會這麼複雜
網友“削刪非糊”:八個月的孩子引產?
網友“天山黑俠”:這位母親真是不要臉。
網友“風繼續吹”:什麼玩意啊,都要9個月了去引產,還有臉鬧事,無恥不。9個月那就是隔着一層肚皮的活人。
網友“閲讀時間”:所以啊,人家也不是傻,一到大選就要辯論墮胎的問題。我們的計劃生育國策,和買賣嬰孩的傳統,就是會造成這樣的怪現象…
網友“火箭炮”:如果都這樣罪罰相當,可以大大減少公職人員怠政懶政亂政。
網友“眼鏡專賣店-淘寶”:回覆@i月光衣我以華裳:你可以多回復幾次。如果不想讓胎兒存活,在子宮內就應該把它弄死吧。因為出生以後,只要是有生命就不能當死嬰處理,那等同於殺人吧。只是推測,我不懂法。
網友“joyous31”:現在法院怎麼都亂判,上次辱母案也一樣,完全是挑戰我們三觀
網友“蔚藍的天空2294386977”:這個十八歲的女的要遭報應的。
(1970-01-01)
職場護士,很多人容易產生倦怠,甚至有的選擇辭職作為自我的救贖。39.0℃的護士易因過於亢奮而遠離職場,而35.8℃的護士,又因太LOW,而無法在職場中找到自己的定位,37.2℃的護士剛剛好,既能平衡家庭又能擁有自己的事業。
案例一:39.0℃的護士
張路是某省立三甲醫院的護士,大學畢業後憑着優異的成績,很順利地成了某省立三甲醫院的護士。作為新一代的護理大學畢業生,剛進入職場,充滿熱情,領導也很欣賞她的優秀,並把她安排在神經內科,作為骨幹培養。
被安排在神內的張路,熱情、好學,很努力地把臨牀工作中的每件小事做到完美,去年全省的護理操作比賽,作為參賽選手的張路,接到通知後,每天都用業餘時間訓練《心肺復甦》,用心的準備加上辛勤的付出,張路在那次操作比賽中獲得了第一名。領導因此還計劃把她作為科室總帶教培養。
不料,前段時間,聽説張路辭職了,辭職的原因是因為護士工作日夜倒班,生物鐘顛倒,再加上考試,業務學習太多,常常在工作中累的身疲力竭,回家還要複習考試,根本無法兼顧家庭,便選擇了辭職。領導接到張路辭職的消息後,大為震驚,面對花了不少心血培養的優秀護士離職,領導覺得十分惋惜。然而張路去意已決,不願意選擇繼續堅守艱辛的護理道路。
點評:張路作為職場新人,護理本科生,剛開始憑着大學學習的熱情轉型到職場,然而護理工作的現實是殘忍的,無論是中專畢業生還是本科甚至研究生畢業,只要一到臨牀,就必須從最基礎的打針發藥開始。作為新護士,熬夜是必須的,初期頻繁的考試也是必須的。
憑着一腔熱血過度熱情,久而久之必定元氣大傷,很快在忙碌又辛苦的現實工作中產生倦怠,想到還有熬不完的黑夜,想想就後怕,自然會選擇離職,重新選擇輕鬆的工作。
39.0℃的職場護士,勇氣可嘉,但護理職業道路漫長,無論是新護士還是老護士,最好還是平常心對待自己的工作,能走完最後的才是真正的勇士。
案例二:35.8℃的護士
35.8℃的護士對工作永遠沒有熱情,能夠存活在職場,主要是為了混口飯吃。她們沒有理想,沒有抱負,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想做怎麼樣的護士。在工作中,從來不主動,推一下動一下。
這樣的護士,在現實中還挺常見。護士林豔,中專畢業已經第三年了,剛畢業時很幸運地考到了編制。然而在這三年的護理工作中,作為編制工的優越感,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重複,安逸的環境,穩定的工作,把林豔體制化了。
被體制化的林豔表現在對工作缺乏熱情,也談不上討厭,只是機械地完成每天的工作,大錯沒有,小漏不斷,工作中缺乏嚴謹的態度。然而,作為年輕的護士,至今,她仍然無法上單獨班。用她自己的話説:“因為我害怕!自己上單獨班要是有急救,我怕自己無法應急!”
領導面對這樣的護士,可真是一個搖頭,三聲嘆氣,真想把這樣的人“趕出”臨牀。然而,手下的這種“不死不活”的狀態,在沒有發生什麼差錯事故的情況下,是不能隨便解聘的,況且還是帶編制的護士。
點評:像這種35.8℃的護士,無法燃燒也無法熄滅,她願意繼續做臨牀護士,是因為她已經被體制化了。
體制內安穩的工作環境,安逸的生活,不低的收入,對她來説,足夠一勞永逸直到退休。她們無需奮鬥,無需改變,因為她們有編制這個“鐵飯碗”的稱號。反正最差也不至於下崗,大不了調到導診,無需上夜班,更輕鬆。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越活越輕鬆,有幾人願意越來越辛苦?停留在舒適期而不願意再成長的35.8℃的護士,的確是管理者的一大頭疼。
案例三:37.2℃的護士
這樣的正常護士其實是最好的,不過,這種護士在臨牀護理工作中常常表現的不卑不亢,沒有過於的熱情,也不會推一下動一下,猶如白開水一樣,容易讓人忽略,但這種剛剛好的護士,往往最能抗挫折,抗壓力。
護士王丹,已經35+了,作為內二科的老護士,從畢業分配到內二,跟隨着老護士長,一直沒有晉升的機會,也沒有調崗的機會,只能十年如一日的在臨牀一線堅守,做好本職工作,該考試時考試,該用心工作時用心工作。
王丹做事很細心,每天下班前都會重新檢查一下自己當班的工作是否完成,對於特殊操作的注意事項,常常給病人交待的很詳細。有一次,一位男病人需要喝甘露醇洗腸,王丹會把分次喝與一次喝完的好處與缺點都告知家屬,讓家屬自己選擇最快的方式清潔腸道。像這樣的細節,很少有護士會那樣做,不過,王丹每天都是這樣用心地一點一滴地服務好病人。
表面上看來王丹在工作上也沒有什麼熱情,然而筆者有一次生病住院,正好由王丹接診宣教。發現王丹細心的宣教,耐心的服務,讓筆者減輕了不少痛苦。只是像王丹這樣的37.2℃的護士,因為平凡而太不起眼。
在工作中幾乎沒有聽到過王丹報怨,她總是那麼的平和,默默無聞,但每天從她身邊路過,都能感受到和顏悦色如沐春風般地舒適。她有一個可愛的兒子,一位善良的老公。王丹曾對筆者説,護士工作很辛苦,我先生很體諒我,常常幫我分擔家務。在家裏,有空時我便會給自己半小時至一個小時的時間練習瑜珈或讀書,偶爾寫寫隨筆。她説她不是最優秀的那個,但在不斷的閲讀學習中,她學會了如何平衡工作與生活,所以作為35+的護士雖然仍然需要不斷的上夜班,但她覺得不累,因為夜班休息多,她正好可以用來陪伴孩子和先生。
點評:王丹這種能夠平衡職場與生活的37.2℃剛剛好的護士,是護理管理者最喜歡的一類人!她們不會製造麻煩,也不會給你帶來太多的驚喜,但那如細水長流般的態度,卻是讓管理者最為放心的一類人。
總結
39.0℃的護士就如高熱的患者,不僅易頭痛難受,一不小心更會留下後遺症,雖然熱情滿滿,卻常常無法抗壓。35.8℃體温不升也同樣造成身體的不適,35.8℃的職場護士,是職場中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
唯有37.2℃的護士剛剛好,不一定能夠成為護士長,護理部主任,也不定能夠成為護理專家,能夠安守本份,做好本職工作,沒有差錯事故的發生,不需要領導的特別關注就可以把所有的事情做好,這就是管理者最為放心的護士。願我們在護理職業生涯中都能在調試温度中,恰遇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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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凱旋王9971118”:臨牀護士就是門累死人不償命的工作!+!
(2017-06-08)
前不久,一則“成都相親鄙視鏈
”
的新聞在醫療圈炸了,原因是醫生護士被嫌棄,成功晉級鄙視鏈最末端。
文中提到:除了屬相,也有人會對對象的“職業”有要求。在一份相親檔案中,要求對方的情況,“身高”“屬相”“學歷”“外表”“住房”“職業”“經濟狀況”諸多條例中,有男青年在特別要求中寫到,“醫生,護士除外。”
記者猜測,可能是因為醫生、護士工作繁忙,工作時間比較沒規律。
護士救死扶傷的情景給人們留下了工作繁忙的刻板印象,從而以訛傳訛認為醫護人員都是不顧家的,形成了偏見。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找個護士做老婆的好你可能從來不知道。
下面這10條便給予了有力的反駁:
1、女護士大多經濟獨立,不會整天纏着你逛街或者伸手向你拿錢,也不會整天有事沒事打電話查你的崗,一切靠自覺。當然你可以很放心她們,無論她們長得多漂亮,安全係數都是很高的,因為她們會愛上病人或者病人家屬的概率比火星撞地球的概率還小,也不可能有閒心去搞辦公室戀情。
2、女護士生孩子的時候,你絕對不用整個醫院跑得滿頭大汗,各種奔波,醫院,她們比你熟,就跟自己家一樣,你就很淡定地坐在外面等着抱孩子吧!
3、女護士愛乾淨,比如穿過的衣服絕對不會亂丟,掉在地上的垃圾一定會掃乾淨或者撿起來,房間可以亂,但是絕不會髒,她們會給你一個乾淨整潔的家。
4、娶一個女護士回家,她們會耐心跟你講好多醫學常識,解釋好多種病,告訴你吃啥好,吃啥不好,孩子什麼時候應該多補充什麼,她們溝通的病人家屬大多都是連字都不會寫的,她們都能聽懂,你絕對沒問題,相處久了,你都快成半個醫生了,至少也是赤腳的,出去裝逼一下絕對沒問題了……
5、在醫院工作,腦子必須清楚,思路必須清晰,什麼頭暈人不舒服都不能成為理由,錯就是錯,不是你長得漂亮賣萌或者裝柔弱就可以有福利的,在醫院是要扛責任的,是你的事情,不會有人幫你一起承擔,所以女護士有魄力有擔當,能扛得起事兒。
6、很多人會覺得護士都比較顯年輕,也許現在看不出來,再過10年20年30年就能顯出來了,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她們每天都在面臨不同的挑戰,這一輩子都在不斷的學習,吸收新的東西,活到老考到老,細胞的興奮性提高了,衰亡的慢了,所以老的慢……
7、女護士自己不抽煙喝酒,注重健康生活。大多也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抽煙喝酒,尤其是抽煙,所以如果你是一個嗜煙如命的男孩,那有兩種結果,一種是她們在心裏已經把你否定了,一種是在她們的威逼利誘之下,你把煙給戒了!
8、女護士在工作上基本是嚴謹的,要考慮到很多東西,像個女漢子。但是在生活上可能就會小鳥依人,
活潑可愛,
請不要驚訝。
9、護士這個職業並不是青春飯,其實越老越值錢。她的身價和工資會隨着年齡的增長而增長。當她還處於人生中最艱苦最忙碌的時候,如果你願意陪她走過,那麼她今後回報給你的會有很多很多……
10、她們依然熱愛她們的事業,就算再苦再累,她們依然不會放棄,她們依然覺得這份職業充滿挑戰與神聖,她們都是經過5年+3年的苦讀,掙扎過,彷徨過,絕望過……不要覺得她們的這份職業來的很輕鬆,別人大學時逃課睡覺的時候,他們都在挑燈夜讀,所以無論今後發生什麼,都要支持她們。雖然有時面對醫患關係,她們會感到傷心,很氣憤,很無力,但是她們依然不會放棄,依然想做一個好護士。
(2017-08-10)
[文]小小月光
心裏很困惑一個問題,護士辭職後都幹嘛?
有位天使這樣回答我:
辭職去了一家體檢醫院,半天班,沒夜班,學了心電圖,改了專業,現在每天做心電圖,也不扎針了,體檢中心都是健康人,不像在醫院臨牀,夜班、考試、檢查、開會,上個班呼叫器響個不停,天天換牀單換被罩,翻身、吸痰、導尿、灌腸、口腔護理,做不完的髒活累活,關鍵有的家屬還不理解,廁所燈壞了也找護士,馬桶堵了也找護士,反正跟個保姆一樣,大夫的嘴,護士的腿,大夫幾筆醫囑一開,就可以睡覺了,護士要陪着忙碌一夜!大年三十,人家回家跟家人過年,這還要上夜班!反正這些心酸只有自己體會!我同事長的漂亮的有賣化妝品,賣珠寶的,有的直接改行不學醫了,反正要改趁早改,回來年齡大了,你會發現什麼都不會,就會幹護士的活,而且我身邊發現護士的離婚率挺高的,不知道是因為經常上夜班不在家,還是工作忙顧不着家的原因,反正護士不容易,太不容易了!珍愛護士姐妹們!
你們覺得她説的是這樣嗎?
護士辭職也只能做與醫藥相關的工作?有沒有做別的暱?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隨風入夜”:我這小護士,一月兩千不到,同樓主一樣忙碌,還不如門口飯店端盤子的工資高
網友“U150346448”:我之前也做醫護工作,壓力大,待業差,辭了,準備改行
(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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