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網毒販自述被團伙抵押境外做人質:遭毒打關水牢,毒梟索要40萬贖金

隨着犯罪嫌疑人毛某的落網,2017年“2.28特大跨境運輸毒品案”畫上句號。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區分局通報了這起上網追逃戰果。

3年前,家住四川攀枝花的毛某參與販毒團伙,被團伙抵押給緬甸毒梟作為人質。後來,該團伙將9公斤毒品從緬甸運往境內,由於毒品入境後被警方查獲,毛某一直被扣在緬甸毒梟手中,對方還要挾其家人補齊資金缺口,索要40萬贖金。與此同時,隨着該販毒團伙成員相繼落網,但毛某一直沒有歸案,多年來攀枝花西區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對他的抓捕。今年6月,潛逃回國的毛某在東莞被警方抓獲。

落網毒販自述被團伙抵押境外做人質:遭毒打關水牢,毒梟索要40萬贖金

今年6月,毛某在東莞被警方抓獲

今年30多歲的毛某是攀枝花米易縣某鄉人,家裏父母和妻子尚在,還有兩個年幼的兒子,他為何參與販毒團伙,要去給毒販當人質?在境外又有着怎樣的經歷?

落網毒販自述被團伙抵押境外做人質:遭毒打關水牢,毒梟索要40萬贖金

毛某接受審訊

到案後,經審訊,毛某對前往緬甸從事販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講述了自己被販毒團伙押作人質,遭緬甸毒梟扣留的經歷——每天都由持槍保鏢看守,一開始還能好吃好喝,自從案發團伙覆滅、毒品被警方查獲,他每天飽受毒打虐待,被關押在水牢喂蚊子,生不如死。後來,他趁機逃脱並潛逃回國,開始隱姓埋名的生活……

目前,犯罪嫌疑人毛某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販毒團伙被端

警方抓獲6人、查獲18斤海洛因

2017年2月28日,攀枝花公安局西區分局禁毒大隊獲得一條緊急情報,一個販毒團伙在雲南邊境地區購買大量毒品海洛因,即將運輸至攀枝花境內。攀枝花公安局西區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組織警力進行堵截。專案組根據情報、地理位置等相關信息分析研判,在G5京昆高速攀枝花各出站口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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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抓捕現場

經過情報研判以及監控視頻追蹤,警方發現,這一販毒團伙在2月28日從雲南省祥雲縣出發進入攀枝花。據民警介紹,當日中午,犯罪嫌疑人陸某在麗攀高速陶家渡段附近,竟選擇在高速公路上下車,攜帶毒品翻過高速路圍欄後將毒品藏匿。由於當時抓捕時機尚未成熟,專案組決定擇機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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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抓捕現場

隨後,專案組再次對嫌疑人身份進行梳理,發現該販毒團伙其中一名嫌疑人家住仁和區太平鄉江邊村,而他家距麗攀高速陶家渡路段僅10分鐘路程。警方最終確定,該犯罪嫌疑人已將毒品藏匿在了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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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抓捕的嫌疑人指認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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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抓捕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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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查獲的9公斤海洛因

2017年3月4日,攀枝花西區警方發現嫌疑人終於有所動作,準備將毒品外銷到成都。隨即,專案組立即部署4個抓捕小組對販毒團伙成員實施抓捕。在當天的抓捕過程中,陸某、葉某、劉某、陳某、張某、吳某6名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警方最終在兩輛涉案車上,查獲毒品海洛因26塊,經計量,淨重9039.43克。

到緬甸買毒品

將一人抵押給毒梟作為“人質”

紅星新聞記者從攀枝花公安局西區分局獲悉,隨着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經警方審訊,據嫌疑人葉某交代,其在湖北因生意虧損,便萌生以販毒的方式迅速回本的念頭,於是他找到陸某,二人一拍即合。隨後,葉某出資30萬元作定金,陸某聯繫到毛某、劉某、張某、陳某、吳某等,以“佔乾股”的形式,合夥做“生意”。

民警介紹,由於一次性從境外購買的毒品數量巨大,該販毒團伙最終商議將毛某抵押給緬甸毒梟作為人質,後將9公斤毒品海洛因販運至境內。該批毒品後來被警方查獲。毛某則一直被扣在緬甸的毒梟手中,對方還要挾其家人補齊資金缺口。

隨着該販毒團伙成員相繼落網,毛某卻一直沒有歸案。警方通過信息查詢及對毛某家人的走訪,瞭解到毛某一直了無音訊,遂將其列為網上追逃對象。2017年至2020年,攀枝花西區警方每年在清理歷年逃犯過程中,一直將犯罪嫌疑人毛某作為重點對象,開展追逃工作。

逃脱後潛逃回國

隱姓埋名,在東莞被警方抓獲

今年6月初,廣東省東莞警方的一個電話,讓攀枝花西區警方看到了轉機。“經過東莞警方的大數據比對,發現了我們上網追逃毛某的信息。”辦案民警向紅星新聞介紹,6月9日,西區公安分局派出抓捕組前往東莞;6月10日上午8時許,在毛某上班途中,成功將其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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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毛某被警方抓獲

經審訊,毛某對前往緬甸從事販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其交代,2017年2月底從毒梟手中購買毒品後,以人質身份留在緬甸的他每天都由持槍保鏢看守,開始每天還被好吃好喝好住對待,自3月案發後因毒品去向不明,毛某便每天飽受毒打和各種虐待,並被關押在水牢,生不如死。同年5月,他趁機逃脱,後潛逃至國內。

“由於毛某非常清楚販毒將面臨怎樣的處罰,潛逃回國後,他便冒用同鄉張某某的身份信息,藏匿至廣東東莞,四處流浪,打工維持生計。”辦案民警介紹,這如同電影一樣的人生經歷,讓毛某現在回想起都非常後怕。

以下為毛某在警方審訊中的自述——

“我知道警察一直在找我,這一天始終要來,我認罪”

我和張某(已於2017年被警方抓獲)都是一個村的,他是我的表弟,每次回老家都帶幾萬元現金,很風光。2017年春節前夕,家裏欠了一兩萬元,我找張某借一萬五千元,他説沒得錢。

兩三天可賺兩三萬

表弟讓其去緬甸“掙錢”

但他給我説,緬甸那邊好掙錢,説待兩三天,就能掙兩三萬元,“我問了他搞啥子,他説你問這些幹啥子,到時你去待兩三天,幾萬元就到手了。”過完年,他就給我打電話,説來接我。第二天早上,我坐車到攀枝花。我們開車到了永仁後,又坐車到了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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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某接受審訊

那天晚上,我就曉得是搞毒品,心裏已經有譜了。我細問張某,他説:“我們從小一起長大,我怎麼會害你,你就不要管那麼多了,你過去找‘飛哥’就行了。”第二天早上,我坐車去了機場。本來説我們兩個人過去,但是他沒去,我在昆明坐飛機到臨滄,然後又坐車到了南傘。他説路費是2000元,飛機票500多元,給了我1500多元,路費要從報酬裏面扣。

南傘到緬甸果敢就比較近了,我坐摩托車去的老街,“飛哥”來接了我。那天晚上開了一個酒店(房間),帶我吃了飯。第二天下午,兩個女的就過來了,有一個是老闆,她問我是不是來這裏擔保(當人質)的。她説我表弟在他們那裏拿了東西,我問她是什麼,她説是毒品。

當時,“飛哥”還罵了我一句,覺得我不應該多問,聽他的就行了。之後,有兩個持槍的人跟着,他們説啥子都不要問,聽他們的就可以了。一開始,每天還好吃好喝好住。

他們跟我了三天後,我給張某打電話,讓他整點車費給我,張某説沒得事,再等兩天就可以回來了。

遭毒打關水牢

“女老闆”索要40萬贖金

之後,兩個人對我態度就不一樣了,上廁所都跟着,晚上睡覺也守着。第二天,我給張某打電話,他也不接了,女老闆説“老表”那邊把事情搞砸了,他們又把我帶到另一個農家樂,説不拿點錢來贖,是回不去的。

當時給我説要80萬,我和“飛哥”每人要40萬贖金。我説我哪裏來這麼多錢,沒錢才來當人質的。那個女的罵我,説後路都沒想好,來擔啥子保呢,“只有把你的命留在這裏了”。在農家樂,對方讓我打電話叫家人湊錢,我説沒找到錢,就把我打了一頓。

當晚,又把我拉到另一個農家屋裏。後來,老闆娘説飛哥跑了。她用我的手機給張某打電話,沒人接,又問我叫屋裏準備錢沒有。我説沒有,他們又把我打了一頓。

過了那天晚上,我就沒見過老闆娘了,她還帶有保鏢,可能40多歲。第二天,另外一批人又把我轉到另外一個地方。後來,又把我交給了當地當兵的人,他們把我關在水牢裏,一共有五六個人。

水牢就是上面一個竹架子,下面是水,一個人一間,人泡在水裏,水齊胸口。泡四五個小時後又把我撈上來晾乾,然後又泡下去,我説實在受不了了,而且有蚊子,咬得人遭不住。我在水牢裏被關了一個多星期後又被關在其他牢裏。

家裏打款6萬仍未被放

趁採茶逃脱,跑了兩天兩夜

後來,他們把我送到一個山寨中。一個男子説:“這樣整,你要被整死的,你喊家裏搞個十多二十萬來,可以悄悄把你放了。”他帶的有兩個人,其中一個是帶槍的。

他們把我的手機沒收了,這名男子用他的手機給我老婆打電話,很多時候都是他和我老婆在聯繫。我問老婆打了好多錢,她説家裏實在沒得錢了。第一次是打的一萬,過幾天又打電話,讓家裏打錢,前後堅持了一個多月。最後,我老婆説給了6萬元。但是,他們沒放人。

一個月後,家裏借不到錢了,他們又把我帶了一個很高的山上,後面就在那裏幹活,在山上採茶葉。5月11日那天,我就想逃跑,但那天下雨沒跑成。12日那天7點過,我帶了個斗篷帽子,帶了一把砍茶樹的馬刀,看見沒有人守,一直拼了命往山上跑。

當地山上駐紮有軍隊,但每個地方駐紮點不一樣,我繞着跑了兩天兩夜,才到南傘附近。那時還在境外,也不敢搭車,就慢慢地走,餓得遭不住了,看到一個偏僻的小商店,才拿了點東西吃,但是我沒有錢,手機也沒有,身份證也被扣了。然後,我給家裏打電話,讓老婆打了1000多元在老闆卡里,老闆扣了吃的錢,把剩餘的錢給我。

但是,我回不到國內,有兩三個關卡要檢查,我連身份證都沒有。之後,我跑到了緬甸的紅巖地區,遇到了收牛的老闆楊某,他説老婆孩子是中國户口,自己是緬甸的户口,“我就在他家幫忙趕牛,就供我吃住,待了一個多月”。

潛逃回國

冒用他人身份外出打工

7月5日還是6日,緬甸有輛拉牛的車要到雲南保山那邊去,我老婆給收牛老闆打了1000多塊錢。我坐拉牛的車,一路潛逃到了保山。到了保山,我在車站無法買票,就在半路上坐車回了攀枝花。

落網毒販自述被團伙抵押境外做人質:遭毒打關水牢,毒梟索要40萬贖金

今年6月,毛某被警方抓獲

我回了米易的老家,呆了兩三天,每天不出門,不敢見人,村裏都在傳表弟張某已經被抓了,我也很害怕。在那邊偷跑出來的時候,家裏借了好多錢,用錢贖我,欠了很多債,我就去東莞打工,做私人班車去的。

我沒有身份證,用妹夫張某某的身份證進廠,工作證也是用他的名字。在東莞,我一直都叫張某某,擔心公安機關抓我,一直都不敢住賓館,看到警車都害怕。被抓之前,只有2018年回過老家一次。

我知道警察一直在找我,這一天始終要來的。我知道這是違法,我認罪。

張小華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攝影報道

編輯 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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