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該打就要打”!李玫瑾教授:給孩子除了愛,還要有敬和畏
前幾日聽到一個消息,一位長輩家的孩子刑滿釋放,從少管所出來了。這個消息傳開,人們的第一反應是緊張,然後便是深深的惋惜。緊張,是因為這孩子總是禍害鄉里,而且屢教不改;惋惜,則是因為這孩子其實是個小天才,腦瓜子相當聰明,是塊可以成才的好料子。
可是,就是這樣一塊好料子,卻是一步步墮落成了一名少年犯。而他之所以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恐怕大部分的責任都要歸結到孩子的父母身上。
在一次交涉中,這孩子不滿媽媽的嘮叨,竟然出手推了媽媽一把,導致媽媽當場跌倒,摔傷昏迷。事後,孩子不僅不知道悔改,反而還離家出走,去外面鬼混。而也就是在那一晚,孩子因為打架失手傷人,直接被送進了少管所。
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曾經説過,父母在給孩子愛的時候,同樣也要讓孩子懂得敬畏,孩子該打就得打。適當的體罰,對孩子而言還有如下好處。
正如前文的例子中所講,嬌慣孩子,對孩子有百害而無一利。被嬌慣大的孩子,往往會覺得自己就是世界中心,不能接受別人對他的“頤指氣使”,説白了就是死傲嬌,玻璃心。這樣的孩子,往往都很難在社會上立足。
而再看那些偶爾會受到體罰的孩子,他們會表現得很“皮實”,會知錯就改,心理承受能力都很強,長大後在社會上也混得更好。
對於孩子而言,體罰就是達摩克里斯之劍,隨時都會給他們以足夠的威脅。這種情況下,家長適時地出來給孩子立規矩,效果肯定會出奇的好。
老人們常説,打得疼了才記得住,雖然有些極端,但是話粗理不粗。適當的體罰確實可以提醒孩子,讓他們牢記做錯了事情就要捱打,就要付出代價。這樣以來,家長再輔以適當的引導,孩子以後多半是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