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南枝中國社會科學院台港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副研究員
任何國家都不會容許國家安全留缺口或空白,維護國家安全是各國中央政府的事權,這既是國家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民心的最大公約數所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既堅持了“一國”為本,也充分照顧到了香港的高度自治,還充分體現了對香港與內地法律差異的尊重。這既是維護國家安全、堅持以法治港、堅持反對外來干涉的國家意志的體現,也是在相關法律草案起草工作過程中,包括香港人民在內的各界人士羣策羣力、貢獻智慧的結晶。中央有關部門多次聽取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有關主要官員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問題的意見建議;港澳辦和中聯辦等部門通過多種方式和渠道聽取港區各界人士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問題的意見和建議,例如中聯辦召開聽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意見的座談會、“香港再出發大聯盟”舉辦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座談會等;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對此所提出的相關意見和建議也被認真研究……
“港區國安法”法律草案文本還在多方徵求意見、反覆修改完善過程之中。實際上,中國很多法律的出台都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多次審議,並廣泛徵求意見,經歷多次反覆修改,充分體現出民主、科學和法治的立法原則。“港區國安法”立法程序本身,既是推動香港市民更全面真實地瞭解國情、更充分準確地表達意見、更好地理解“一國兩制”的過程,也是有針對性地填補國家安全缺口、不斷完善香港法治和“一國兩制”的過程。
飽受過去一年暴力破壞後,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意識到,沒有國家安全、沒有法治保障,就沒有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市民的安居樂業。近300萬港人連署支持“港區國安法”,反對“港區國安法”的所謂“罷工罷課公投”以失敗告終等已經彰顯這一民意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