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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布丨民事檢察監督如何保障民企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檢察機關這樣做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綜合

中國網7月28日訊(記者 彭瑤) 最高檢今日舉行“加強民事檢察監督 精準服務民企發展”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介紹,檢察機關積極通過抗訴、提出檢察建議等方式,加強對涉民營經濟案件的司法監督,有效保障了民營企業及其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在浙江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某投資企業申請監督一案中,檢察機關審查發現生效判決適用公司人格否認讓股東承擔鉅額財產責任存在錯誤,遂依法抗訴。法院經審查認定股東沒有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採納抗訴意見,改判股東不承擔責任,為股東挽回鉅額經濟損失。張雪樵指出,各地檢察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堅持在具體案件中依據特定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係,綜合判斷和審慎適用,依法區分股東與公司的各自財產,維護市場主體的獨立性和正常的經濟秩序。

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執行措施一旦使用,將降低市場主體創造社會財富的能力和活力。糾正明顯超標的額的違法查封行為,對於保障民營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十分重要。張雪樵介紹,各地檢察機關依法監督因不依法履行執行職責及錯誤採取執行措施、錯誤處置執行標的物、錯誤追加被執行人,致使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案外人財產受到侵害的一批案件。如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該區人民法院明顯超標的額違法查封被執行人財產案件,通過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執行法院解除違法查封的商品房,使該民營企業的商品房得以正常銷售,資金得以迴流,經營恢復正常,最大限度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

各地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還在依法自願前提下,積極推動涉民營經濟民事案件和解工作。如福建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科技企業與物業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既查清案件中的事實與法律,又多方引導民營企業換位思考,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並即時履行完畢,塑造了和諧共贏的營商環境。

此外,各地檢察機關依法查辦了一批涉民營企業的虛假訴訟案件,特別是在虛假訴訟集中的領域開展精準監督,維護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

為確保涉民營企業糾紛得到公平公正處理,檢察機關既要處理好一案一事,也要構建長效機制。張雪樵指出,全國各級檢察機關通過制定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司法文件、成立專門機構,為護航民營經濟提供了制度依據和組織保障。各地檢察機關與當地工商聯深入合作,加強與人大、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門協作聯動,構建保護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合力,並採取為企業授課、進行“法律體檢”等舉措,幫助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提高運用法律維護權益、促進發展的法治能力。

“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地方各級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民事監督職能,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但也不能迴避工作中還有需要改進提高的地方,比如線索來源有限、監督力度有待加強等。”張雪樵説,全國檢察機關將繼續全面提升司法辦案質量和水平,推動建立長效機制,為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完善公平競爭環境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