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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24人,終於拿到錢了!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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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法官,我們終於拿到錢了!”近日,萬州區人民法院法官王志攀收到了一面由24名施工人代表送來的錦旗 ,大夥兒專程來向他表達謝意。原來,一場歷時4年之久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引發的系列糾紛,在王法官的多次耐心調解下,終於畫上了圓滿句號。

2013年,重慶某通信設備公司(以下簡稱“通信公司”)與重慶某建設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建設公司”)簽訂項目合作框架協議與工程項目分包合同,約定由建設公司將網絡設備安裝工程分包給通信公司。隨後,通信公司便組織施工,但因工程款問題,導致一系列糾紛。

2016年4月,原告通信公司曾訴被告建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要求支付工程款550萬餘元。該案歷經一審、二審發回重審、重審後再次上訴,市二中法院最終作出生效判決,解決了部分階段性工程款結算問題。

去年2月,原告建設公司訴被告通信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原告訴稱因被告未完成施工全部內容便中途退場,導致其另聘他人完成整個施工內容,遂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墊付的工程款、物資損失、經濟損失共計699萬餘元及利息。

去年3月,原告通信公司訴被告建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要求被告支付全部工程款共計733萬餘元及利息。

王志攀法官辦理的是2019年雙方互相起訴的兩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受理後,王法官詳細分析案情,主動幫雙方分清利弊,如果官司繼續打下去,建築材料價值鑑定、印章真偽鑑定、工程造價鑑定費用多、週期長,必將導致訴訟成本劇增,矛盾也得不到有效化解。

同時,王法官發現雙方的問題癥結在於建設公司不信任通信公司,建設公司願意將工程款支付給通信公司,但是擔心通信公司收到工程款後,不將工程款發放給施工人,施工人還會繼續向建設公司主張權利。

找準問題癥結後,經過與雙方溝通,建設公司申請追加24名施工人作為案件第三人, 並調解將款項支付給24名施工人。

隨後,王法官通過釋法明理,就工程款結算、款項支付等問題,組織當事人調解了多次,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和解協議達成後,名譽權糾紛也以撤訴結案。記者從區法院獲悉,該案歷時4年後,案款於近日全部履行完畢,24名施工人拿到了應得的工程款。

三峽都市報社全媒體記者 餘繼虓 通訊員 李炏

編輯 黎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