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掃黑辦披露白波案:“白波既是公安局領導,也是名副其實的黑社會老大”

  中新社北京6月28日電 (記者 張子揚)全國掃黑辦28日上午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新疆兵團白波案等4起已經辦結的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

  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文全透露,白波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是一起兵團歷史罕見、性質十分惡劣、影響特別重大的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涉黑犯罪案件。該案於2020年4月17日二審終審,以主犯白波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14項罪名,數罪併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5年,判處骨幹成員張磊等12名罪犯20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判處周風雷等32名罪犯9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共計判處罰金3816萬元人民幣。

  據瞭解,該案件具有三大特點:

  ——“傘”“黑”一體,社會影響大。白波既是公安局領導,也是名副其實的黑社會老大,其濫用手中權力籠絡骨幹分子,操控整個犯罪集團,併為組織成員實施犯罪充當“保護傘”,嚴重危害當地治安、損害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

  ——時間跨度長,現實危害大。白波利用公職身份和手中權力,網羅社會閒散人員、涉毒違法犯罪分子,逐漸發展形成規模近50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故意殺人(未遂)、販賣運輸毒品、開設賭場、非法拘禁等62起犯罪,造成2名被害人死亡,多名被害人受傷,社會危害性極大。

  ——案件牽涉廣,辦案難度大。犯罪事實發生在全國多個省市,需協調層級多,有的犯罪事實歷時久遠,調查取證難度很大。

  在介紹案件辦理經驗做法時,張文全指出,本案成功辦理主要得益於幾個方面:

  ——高位推動,排除干擾。成立“3·06”專案組提級管轄,異地抽調300餘名警力在石河子、烏魯木齊、深圳、成都等地集中收網,一舉摧毀白波黑社會性質組織網絡。

  ——堅持原則,依法辦案。偵查階段公安部四次選派刑偵專家指導辦案。審查起訴階段抽調7個師市檢察系統業務骨幹參與辦案,對公安機關移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審查起訴45人,對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決定另案處理,對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切實做到“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

  ——公正司法,保障權益。案件審判階段,嚴格落實刑事訴訟辯護制度,為11名未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指派辯護人,開通辯護律師綠色通道,依法保障辯護人會見權、閲卷權等權利。

  ——循線深挖,擴大戰果。兵團公安局與兵團紀委監委成立“雙專班”,同步推動掃黑除惡和“打傘破網”,一舉打掉第八師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陳大疆“保護傘”;循線深挖查處第七師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米建新貪腐案及第七師“11·05”涉黑案;查出2005年公安部掛牌督辦的“趙亮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存在重罪輕判情形,依法啓動審判監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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