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女性車主無理糾纏和推搡阻撓民警,民警將該女子摔倒在地,女子懷中兒童也跌落在地。
一段視頻在微信上刷屏,視頻顯示,一名抱着孩子的女性與民警發生爭執。期間,這名女子用手推搡了民警。民警將女子絆摔在地將其制服,但女子懷中的孩子直接摔到了地上。孩子着地後,哭喊聲較之前更大了一些,路人趕緊把孩子抱了起來。警察則繼續控制這名婦女。從這段視頻中可以看到,一輛滬A開頭的制式警車停靠在路邊。
事件發生後,上海市公安局微博回應稱,2017年9月1日上午10時30分許,上海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帶領輔警在九杜路淶坊路附近對違法停車開展日常執法整治時,遭到一名違停女性車主無理糾纏和推搡阻撓,民警在制止其糾纏過程中,未顧及女子手中懷抱兒童的安全,將該女子摔倒在地,導致其懷中兒童跌落。事後,警方即將兒童和女子送醫,經醫生全面檢查,兒童手臂表皮擦傷,女子面部、頸部軟組織挫傷。目前,涉事民警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上海市公安局已責成松江分局開展全面、客觀的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該事件中民警為制止當事人無理糾纏而粗暴執法的行為是錯誤的。警方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治警,始終要求民警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針對這一本不該發生的事件,將進一步強化全警法治意識,規範全警執法行為,努力提升整體履職能力和服務羣眾水平。
公安部規範
違法者帶有隨行兒童,民警要先對兒童進行安撫
記者梳理發現,公安部在去年舉辦多次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針對民警在現場執法中遇到問題應當如何規範處置,進行視頻培訓。
視頻通過一線優秀民警的視頻實戰演示,對於治安、交警等警種在現場執法時遇到的具體問題“應該怎麼做”“不應該做什麼”,向全國民警統一視頻演示了執法規範與標準,給予了清晰回答。
其中針對怎樣規範處置阻礙執法行為的困惑,規範要求民警應有效使用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像固定證據,要向圍觀羣眾表明身份、説明情況,爭取配合。規範指出,《人民警察證》是人民警察執法證件,民警執法時應隨身攜帶,便衣民警應當主動出示;着裝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證》,但在執法對象要求出示時應當出示。
面對執法對象或其親友突然下跪抱腿的,民警可站在下跪者身側攙扶其起身,彎腰或半蹲進行勸説和法制教育,促其儘快起身。遇到執法對象或其親友拖拽、纏抱民警的,靈活規範地迅速擺脱糾纏,可採取拉肘別臂等相對安全的控制動作,避免拳擊、抓頭髮、扭脖子等危險動作。也可在其他民警協助下,合力將其分離。必要時可依法使用催淚噴射器等警械。經勸導無效拒不停止的,依法強制帶離。
對於交警現場執法,特別強調了民警要控制好情緒,防止因個人言行不當激化矛盾,遇有違法者帶有隨行兒童的,民警要先對兒童進行安撫。
另外規範提到,民警在現場處置時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同時要堅持依法依規正常執法。對交警道路交通執法、民警治安巡邏、一般性執法等公開執法,羣眾可以拍攝,但拍攝者不得干擾民警執法,也不得影響他人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拍攝者與現場需保持一定安全距離,一般情況下應保持3米以上距離,最近不能少於兩臂距離(約1.5米),不得越過警戒線拍攝,不得進入巡邏檢查中心區域進行拍攝。
對以監督執法為名拍攝,干擾、挑釁民警執法的,民警按既定程序執法,同時對拍攝者予以口頭警告,警告無效的依法傳喚到公安機關處理。
對涉及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恐怖活動等案(事)件現場,或者涉及他人隱私、未成年人保護執法活動的,不得拍攝(包括利用無人機拍攝),民警要通過口頭、廣播、舉牌等形式明確告知圍觀羣眾不得拍攝;羣眾已經拍攝、獲取的上述音視頻、圖片等資料,不得外泄、傳播,可自行刪除,也可交與警方,擅自傳播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綜合央視、南方都市報報道
專家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顧永忠:
是非很清楚,警察行為不當
公安部去年7月專門舉辦了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針對民警在現場執法中遇到問題應當如何規範處置進行了統一視頻培訓。
作為培訓點評專家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顧永忠表示,此事的是非判斷是比較清楚的,可以明確地説,警察在這起執法活動中有明顯的不當和錯誤,甚至還可能存在違法之處。
顧永忠指出,民警應特別注意執法對象是一名懷抱幼兒的婦女,即使該婦女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有拒不配合警方執法的表現,也不能成為警方不顧及執法結果、特別是對孩子造成傷害的理由。
也有網友提出“婦女推搡交警涉嫌襲警在先”。“哪怕是一名罪犯,在逃跑中帶了孩子,也要考慮執法後果”,對此顧永忠強調,警方執法要遵循“比例原則”,即制止這件事情和可能的後果要成比例。
在去年公安部的培訓中,有一類典型情況就是“民警在執法過程中,遇到行為攻擊類阻礙執法的情況怎麼辦?”培訓指出,應警告其涉嫌阻礙執行公務,責令立即停止,仍不停止的實施強力制服,但劃出一道紅線:必須把握安全、剋制、優勢、適度四個原則。
顧永忠當時在點評中指出,一線民警要明確規範遇到問題應該如何處置,如何不違法又可以平息誤解,在執法執勤過程中應做到執法有據,控制情緒,不要貿然採取行動。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笑看人生”:可能存在違法之處點出要害!不知道上海警方如何回應?!
網友“張陽”:他們只有對百姓才兇,看一次就氣一次,他們有種咱就不去對付老外?因為他們也是父母所生,也怕死,做事得將心此心,兩個吊毛必須要嚴懲,穿着警服仗勢欺人
網友“老爺子”:靜候上海警方回應
網友“五鼎萬鍾”:交警也是警察,那女的自己抱着小孩衝擊正在執法的警察就要承擔所發生的一切後果。這情況不説在國外,你們這些聖母婊,你叫這女的抱着小孩在新疆衝擊巡邏的警察試試,不當場擊斃就不錯了。
網友“書寫輪迴”:這個還用調查,直接開除加入黑名單
網友“沒有如果”:別叫民警,跟民一點關係沒有。都是警官好不好?民是被管制的。説帶走就帶走,説拘留就拘留。不服先關個三五天。
網友“煙&隨風”:怎麼不説這位警察就是牛逼,他就是法,他無兒童保護法,而不是簡單的錯誤,好吧,警察隊伍裏就是這樣的人在製造社會矛盾!
網友“祈福”:感謝拍視頻並上傳視頻的好人
網友“海面”:孩子心裏對警察叔叔的印象停留在那一刻了吧
網友“深圳用户91xxxx181”:太揪心,很久沒有這麼讓人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