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曾引發網絡關注的高某鑫偷拍高中女生事件有了法律説法,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高某鑫尋釁滋事案作出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高某鑫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南都記者瞭解到,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3月至4月期間,高某鑫未經被害人鄧某、何某、周某、郭某等人同意,在偷拍的生活照、不雅照上配發羞辱、淫穢文字20餘次,並通過社交平台公開發布,造成千餘人關注、數百人點贊及轉發的惡劣社會影響。被告人高某鑫對起訴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
法院認為,被告人高某鑫無視國家法律,利用信息網絡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其犯罪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從輕處罰。綜合全案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及被告人認罪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該判決現已生效。
此前報道回顧
南航員工涉嫌偷拍女同學發佈淫穢信息
今年4月份,微博用户“Muhelos”發佈視頻表示,其在國外社交網站上發現一賬號發佈了大量淫穢信息,所配圖片多為其曾經所在學校廣州某中學2014屆文科班女生的日常照,即6年前的照片,且該博主本人的照片也在其中。該段視頻播放量達到2000多萬,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4月7日,一網友在社交平台上發佈視頻稱,自己是被偷拍的受害者並確認偷拍者為高某鑫。有網友在視頻下留言稱,該偷拍者就職於中國南方航空,要求南方航空公司作出回應並嚴肅處理。4月8日,廣州白雲警方通報抓獲涉嫌在社交網絡上發佈淫穢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同日,名為南航基建的公眾號發佈公告稱,已與高某鑫解除勞動合同。
4月8日南航基建公眾號公告
9月2日,當事人微博用户“Muhelos”通過網絡發佈消息稱,後續她們將會繼續以侮辱罪等罪名發起民事訴訟。
9月2日晚,當事人微博用户“Muhelos”發佈的消息。網絡截圖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廣大羣眾,在“互聯網+”時代,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雖為網絡虛擬空間,但已成為與人們生活密不可分的交往工具。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切勿因一念之差觸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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